建筑物管理条例︱咨询明日结束 陈学锋促善用电子投票及增设“维修代办”
政府就《建筑物管理条例》提出修订建议,并展开为期一个月的公众咨询,咨询期将于明日(11日)结束。民建联立法会议员陈学锋表示,民建联在总体方向上支持是次修例,认为修订具针对性且能加强监管。惟部分修订细节在实际执行上可能会对法团和物业管理公司带来压力,因此提出多项建议,包括善用电子投票、引入抽查授权书及增设“维修代办”等。
是次修例修订包括提高大型维修工程的出席及投票门槛,考虑引入三级制的出席及亲自投票门槛,金额愈高的项目,所需业主出席及亲自投票的门槛也相应提高。其中最高一级(每户承担12万元或以上),会议法定人数需达20%,且亲自投票门槛需达10%或200人。
细节落实上存在两大隐忧
陈学锋今(10日)在电台节目表示,这项修订在细节落实上存在两大隐忧,包括会议场地不足,法团难以寻找足够空间开会;其次是管理公司需要加派人手协助维持会场秩序及处理授权书,将会额外收费,增加大厦的管理成本。





为解决上述问题,民建联向政府建议建立电子投票系统,并探讨利用“智方便”作为身份核定系统进行登记及授权。虽然局方态度积极并表示值得研究,但陈学锋承认电子投票仍有技术细节及限制需要解决,如长者在掌握和操作相关软件时会遇到一定困难、需确保电子化不会剥夺海外业主的投票权益,系统需要与土地注册处的资料(身份证、人名)相结合,并处理一人持有多个物业,及或物业由公司持有等,在技术问题上都需要跟进。
倡定期随机抽查防虚假授权书
对于修例建议完善委任代表文书(授权书)制度,如限制获授权人必须为业主亲属或同屋苑业主,且每人持有授权票上限不得超过大厦单位总数的2%或20张。陈学锋坦言,此限制令法团和管理公司陷入“两难”局面。他指,如何界定亲属定义,法团和管理公司并无相关资料,亦难以要求获授权人出示出生证明、结婚证书等以核实亲属关系。限制若适用于聘请管理或清洁公司等非大维修的日常运作,可能导致日常会议因出席率不足而无法召开。还有另一情况是部分大厦长期被大业主垄断管理,小业主需透过收集授权书来发声,限制上限将使小业主难以改变现状。
为了既防范虚假授权书,又避免过度限制,民建联建议放宽亲属关系的核实限制,并提出由当局进行定期、精准的随机抽查,集中在正进行大维修、授权书数量较多的大型大厦,每次抽查约 1%至2%的授权书以确认业主授权的真实性,若发现虚假比例高,则适度调升抽查比例,以减低欺诈风险。
同时,民建联建议政府考虑增设“维修代办”服务,由第三方机构处理,有助切断个别业主与承办商的利益关系,可大幅减低大维修中的围标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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