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狗咬狗|何俊贤吁先让狗主明白责任 范凯杰指细狗主可民事索偿索赔
元朗日前发生恐怖的“狗咬狗”惨剧,一只混种西班牙藏獒“拉里”在半小时内先后咬死两只细狗而被渔护署人员带走,当局根据《危险犬只规例》控告涉事“拉里”的狗主没有妥善管控大型犬只,并正跟进根据《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加控其他控罪。民建联选委界议员何俊贤今早(20日)在一个电台节目上称,对检讨法例持开放态度,但目前当务之急是做好教育,让狗主明白自己的责任,不要让同类事情再次发生。
何俊贤倡源头教育 提升饲主责任
他指,香港整体对狗主责任的认知,未必如大家所想像中般高,有很多不负责任的猫狗主弃养,将动物交到政府的收容所管理,增加政府的压力,而当局明显看到问题,才会自6月起巡查犬只是否有芯片等,以减轻当局照顾动物的压力。而他一直主张当局要考虑增加市民饲养宠物的责任,例如要主人去读书,又或签署须知确认责任,了解相关法例的基本罚则是什么等,但未获社会接纳。
提升罚则前须兼顾认知与资源
被问到目前法例有否漏洞需检讨,他同意政府要从源头去减轻收容的压力,认为在目前社会情况下,略为提升罚则问题不大,但三个方面要处理,包括公众对法例的认知,若市民根本不知道有法例去规管,将罚款提到20万元、监禁20年都没有用;其次是政府是否有足够的资源去加强执法;第三是社会对政府投入更多资源是否可以接受,因此他认为要先鼓励宠物主人先做好基础工作,例如为犬只打芯片,否则有事连狗主都找不到。





放养问题遍全港须加强巡查
至于是否要监管宠物“放养”,他强调“放养”不只在新界出现,在港岛、九龙都看过有市民在公园内放狗,只是新界地方大一些、人少的地方会做得更多,而目前已有法例要求大于20公斤犬只,要用狗带拉住,法例的目的是否有效控制该犬只,举例有人一次过拉三、四只大狗,形容是“狗带人”,不是有效控制,故当局应要先加强巡查。
大狗咬死细狗或涉刑事毁坏
本身是大律师的选委界范凯杰称,从情感上认为今次事件十分不幸,一单都嫌多,但法例上可能要看更多,包括商场管理人员是否有机会亦要负责,且细狗的狗主或可通过民事索偿索赔,亦称今次事件会否涉及刑事毁坏,始终猫狗是别人的财产等,此等种种都应检视。对于是否要监管宠物“放养”,他认为事件中显示,涉事狗主明确不能有效控制涉事犬只。
记者:郭咏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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