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ve Lily|非常父母为Danny申人身保护令被驳回 庭外称:我按自己嘅方式抚养细路
“Save Lily”事件中的“非常父母”曾先生及关小姐,早前在家分娩诞下幼子Danny,社署后来申请并获法庭颁下36个月保护令,Danny交社署看管。非常父母不满,入禀高院为Danny申请人身保护令,法官欧阳桂如今早于高院驳回申请。非常父母庭外明言“我系按自己嘅方式抚养自己嘅细路”,望Danny能尽快“回归返我哋嘅家庭”,认为社署的介入令Danny与父母的关系更加陌生,“差唔多唔认得我哋”,两人决定日后不会再在港诞婴。
欲向裁判法院申解除保护令
“非常父母”曾伟邦及关佩仙在庭外表示,法庭十分仁慈,尽管在其申请被驳回后,仍没有下达讼费命令,免加重他们的经济负担。曾伟邦透露,这段时间心情十分沉重,但仍会进一步研究法律文件,期望透过裁判法院申请解除保护令,并向社署争取更多探视权,更指政府没有考虑联合国及世界卫生组织的指引,而将Danny交由社署看管。





强调家长有权决定子女是否打疫苗
曾伟邦续指,自己的子女是否接种疫苗,是基于“家长嘅权利”,若子女打针后出现后遗症,亦是由家长负责照料,明言“我系按自己嘅方式抚养自己嘅细路”,直指“我哋系有权根据我哋家庭嘅情况,去考虑打唔打针”。曾伟邦反指,社署基于Danny没有接种疫苗等因素,而申请保护令,惟“系咪家长决定去唔去打针嘅权利都无?”。
认为在港生育“十分危险”
曾伟邦被问及,Danny在社署的监管下会否更安全时,表示Danny离开父母后出现湿疹、手抓脸部、及身体不适等症状,指“究竟边个安全啲,可能大家有眼睇啦系咪?”。曾伟邦表示,会尽能力令社署聆听他们的意见,令Danny能够“回归返我哋嘅家庭”。但现时Danny在社署的监管下,导致Danny与父母的关系更加陌生,“差唔多唔认得我哋”。曾伟邦被问及,会否考虑生下一胎时指,“我哋唔敢生”,表示“喺香港生育,我哋认为十分危险”。
批社署破坏Danny与父母关系
“非常父母”早在开庭前亦指,社署在Danny用膳后才容许探视,导致现时Danny已停止母乳喂哺,表示社署基本上是“破坏我哋同Danny之间嘅关系,系断绝紧我哋嘅关系”。曾伟邦明言,对裁决结果“唔会抱好高期望”,在得知结果后才会考虑是否上诉。
记者:黄巧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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