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狗咬狗”凸显饲主责任缺失 管好毛孩防悲剧重演
元朗日前发生的“狗咬狗”悲剧,在社会上激起强烈回响。香港是一个有爱心的城市,许多市民本身就是狗主,视狗狗为亲人,所以当大家在网上看到小狗横死的血腥过程,无不感到震惊和心痛。这宗悲剧所曝露的狗主责任缺失的问题,是值得整个社会深刻反思的。我们恳切期望每位狗主都能从中吸取教训,肩负起管束毛孩的责任,因为这既是对牠们最真挚的爱护,亦是对整个社会最起码的交代。
涉事大狗上月咬过其他狗
养狗从来不止是个人喜好,而是一项需要持续承担的责任。提供充足的食物、干净的饮用水、舒适的居所,以及定期的兽医检查和疫苗接种,这些固然是基本义务,但饲主的责任远不止于此。毛孩的行为对周边环境与社区居民的影响,同样属于饲主必须时刻关注的范畴。犬只毕竟是动物,缺乏人类的道德判断与风险意识,其行为主要受本能与情绪驱使,尤其是体型较大、力量较强的犬种,一旦受到惊吓或刺激,瞬间展现出来的攻击性往往难以预测和控制。
纵观这宗悲剧的始末,我们不认为涉事的大狗狗主尽过应尽之责。大狗已植入芯片,身上也有狗牌,证明牠不是流浪犬,但事发时饲主竟踪迹杳然 。更令人愤慨的是,据渔护署的纪录,涉事大狗7月10日有过咬伤其他犬只的前科,为署方所拘留,随后由饲主领回。当时署方已明确告诫,必须在公共地方使用一条长度不逾两米的狗带稳妥牵引,还要对其作出适当的控制。这些告诫绝非无的放矢,乃是基于公共安全与动物福利的审慎考量。惟8月17日的悲剧证明,那位饲主对渔护署的告诫置若罔闻,他对生命与法规的轻忽态度,令人发指。
他的行为,几乎等同将犬只置于半弃养甚至完全弃养的状态——名义上有主人,实际上却缺乏有效看管与训练,放任自流。须知道,犬只没有受过“社会化”训练,不懂得与其他动物和睦共处,可能会本能地将周遭视作弱肉强食的丛林,一遇“猎物”就胡乱撕咬——元朗的悲剧不就证明了?
养狗应顾及公共安全责任
我们自然不会去责怪那只咬死小狗的大狗。牠本身并无“恶意”可言,其行为都是源于动物的本能。事实上,牠极可能面临人道毁灭的命运,这对一条生命而言,同样是莫大的遗憾与悲哀。但正因如此,罪责更应由饲主承担。渔护署的拘捕行动,正是对这种责任缺失的回应。现在回想,倘若饲主当初认真听从署方的告诫,使用合规的狗带、持续进行行为训练,矫正犬只的攻击倾向,那么悲剧或可避免。系好狗带看似简单,却是有效控制犬只的最基本做法。忽视这一点,等同于把风险转嫁给社区其他成员。
“狗咬狗”的悲剧,对全港所有狗主而言,是一次极其深刻且痛心的警示。香港的街头巷尾、海滨长廊和休憩公园,随处可见主人牵着毛孩散步的温馨画面,这原是城市文明和爱心的美好体现。然而,当部分饲主将养狗视为纯粹的个人娱乐,或仅为满足一时冲动,却不愿承担责任,忽略公共安全与动物福利,不幸便可能随之而至。爱狗之人固然希望毛孩自由活动,但自由必须建立在责任之上。养狗,特别是养大狗,需要很大的耐性和投入,若畜养人没有时间、精力或能力妥善照顾,那便应当慎重考虑是否饲养。这是元朗“狗咬狗”悲剧给我们的教训。
电邮:feedback@singtao.com
社评
>>>星岛网WhatsApp爆料热线(416)6775679,爆料一经录用,薄酬致意。
>>>立即浏览【生活百答】栏目:新移民抵埗攻略,老华侨也未必知道的事,移民、工作、居住、食玩买、交通、报税、银行、福利、生育、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