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商两职员涉隐瞒利益冲突 诈骗公司委托亲戚送货获利百万元 分别判囚10个月及缓刑
廉政公署早前起诉两名印刷公司职员,控告他们隐瞒利益冲突,诈骗雇主委托其中一人的亲戚提供送货服务,并从中获利约100万元。两名被告今日(17日)在区域法院认罪判刑。
两名被告分别为Bannershop Hong Kong Limited(Bannershop)前助理生产经理苏强(53岁),被判入狱10个月;以及前送货部主管张海琪(34岁),判囚7个月,缓刑12个月。二人今日承认一项欺诈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1)条。控方今日由高级检控官柏爱莉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王玉华协助。
官斥违反诚信 考虑已全数赔偿等减刑
暂委法官韦汉熙判刑时指苏强策划本案,并斥责两名被告违反诚信,经考虑二人认罪、已全数赔偿前雇主,以及各项求情因素,遂将二人的刑期扣减。苏强妻子潘宝莲(55岁)的相关控罪则由区域法院法庭存盘。
Bannershop从事数码印刷、平面设计及展览装饰安装等业务。其员工手册及行为守则列明,如员工的配偶或兄弟姐妹与公司有任何业务洽谈,员工须向公司报告及应避免利益冲突。Bannershop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隐瞒关系推荐亲戚 四年诈骗百万
案发时苏强负责管理Bannershop的印刷品生产,张海琪则管理印刷品送达客户事宜。案情透露,苏强的大舅于2018年2月经张海琪推荐获委托送货给客户。于2018年5月至2022年1月期间,张海琪向公司提交相关送货发票,并经潘宝莲的银行户口向苏强的大舅支付运费共约660万元。潘宝莲其后根据苏强指示,将当中约560万元转账予该名大舅,余下约100万元由苏强及张海琪瓜分,二人获分约70万元及约30万元。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而展开调查,发现苏强声称与其大舅是朋友,但从没向Bannershop申报他与大舅的亲戚关系,亦没有申报潘宝莲是其妻子。
廉署建议私营机构为雇员制定清晰的处理利益冲突指引及申报机制,并提醒雇员应避免利益冲突,适时向雇主作出相关申报。雇员在处理职务上隐瞒利益冲突使自己或亲友从中获利,有可能触犯《防止贿赂条例》或其他刑事罪行。
>>>星岛网WhatsApp爆料热线(416)6775679,爆料一经录用,薄酬致意。
>>>立即浏览【生活百答】栏目:新移民抵埗攻略,老华侨也未必知道的事,移民、工作、居住、食玩买、交通、报税、银行、福利、生育、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