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假波案|前港会后卫霍斌仁操纵赛果入狱17个月 获准以15万元保释等候上诉
前香港足球会后卫霍斌仁(Brian Fok)涉与两名球员串谋“打假波”,再连同一名“艇仔”参与非法外围赌博,串谋作弊操纵入球或角球数目获利,经审讯后被裁定3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及2项串谋赌博时作弊共5罪罪成,被判囚17个月。霍斌仁今由大律师苏信恩代表,到高等法院申请上诉期间保释,控方不反对。法官潘兆童批准霍斌仁以15万元现金保释外出,期间需交出旅游证件,不得离开香港,需居住于报称地址,每周一及四早上到警署报到,不得直接或间接接触控方证人 。
霍斌仁被裁定3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及2项串谋赌博时作弊共5罪罪成,案情指霍斌仁于2021年至2022年期间效力港时,向中场球员提议一起操纵港会在该赛季的赛果以赚取金钱,向对方提供每场球赛贿款1万元作为“打假波”的报酬,队友拒绝受贿。霍斌仁其后再向两名港会中场球员提供贿款共4万元以诱使他们“打假波”,故意令港会以较大比数落败,方便他就港会对香港流浪足球会港超联赛事投注非法赌博,两名球员拒绝贿赂并向球会汇报。
案中4被告分别判监14个月4周至17个月
霍斌仁于2022/2023年赛季效力港甲球队愉园时,一起策划“打假波”,故意令愉园及中西区体育会在港甲球赛中落败,或操纵两支球队的入球或角球数目,从而令他们在非法赌博中赢取金钱。霍斌仁曾在参赛期间向在场观看赛事的“艇仔”发出信号,以便联络其他同党即时相应下注。他们先后就逾30场愉园及中西区体育会有份作赛的赛事,按照他们预定的“打假波”赛果投注非法赌博,下注金额最少数万元。
裁判官余俊翔当日判刑时指出,本港足球运动发展有赖球员诚实作赛,斥责被告蓄意操控球赛,破坏本港廉洁体坛及公平竞赛,损害本港足球坛的声誉,影响公众信心。因此,法庭必须判处被告即时入狱,以反映案情严重兼收阻吓之效。霍斌仁被判囚17个月,时任中西区体育会后卫卢斯安奴及“艇仔”Waheed Mohammad判囚14个月4星期。
案件编号:HCMA247/2026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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