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风红霞︱落波后2个小时要返公司?一文睇清打工仔必知Q&A
台风红霞影响下,天文台一度发出九号风球,直至今日(26日)下午12时40分改发三号强风信号,取代八号信号。
各位打工仔最关心的莫过于落波后的返工安排,以及在恶劣天气下的劳工权益。下文为您精心整理热带气旋红霞下的最新工作守则,即睇打风返工安排、八号风球落波后复工时间及WFH打风指引!
- 8号风球、红雨及黑雨警告生效:哪些员工需要上班?
- 8号风球生效期间:雇员能否提早下班?
- 雇主可否强制要求员工 WFH 在家工作?
- 8号风球落波后何时复工?“2小时内返工”指引详解
- 打风返工或放工途中遭遇意外:雇主是否需要补偿?
- 恶劣天气下返工:雇员能否要求交通津贴或接送服务?
- 台风下未能准时上班:雇主能否扣减工资或津贴?
- 雇主能否以年假或法定假日补偿打风损失的工时?
- 香港台风历史回顾:最长风假纪录与上班族“最受惠”年份

8号风球、红雨及黑雨警告生效:哪些员工需要上班?
根据劳工处修订的《恶劣天气及“极端情况”下工作守则》,当黄色或红色暴雨警告信号生效时,雇员应如常上班。然而,当天文台发出8号或以上台风警告、黑色暴雨警告信号,或政府宣布“极端情况”生效时,上班安排将有所不同:
- 一般员工:在工作时间开始前,若上述警告已生效,雇主不应要求一般员工返回工作地点上班。
- 指定员工:雇主须事先与特定员工协定并编定名单,在安全情况下,指定员工须按安排返回工作地点。如果雇主提供的接送服务受阻,且无其他可行公共交通,不应要求其即时前往工作地点。
雇主应评估指定员工往返的安全性,并尽量减少恶劣天气下需要值勤的人数。
8号风球生效期间:雇员能否提早下班?
若在工作期间发出8号或以上台风警告、或宣布“极端情况”生效:
- 一般员工:雇主应安排非指定员工分批离开工作地点或下班。对于怀孕、残疾、依赖渡轮服务或居住于偏远地区等返家困难的员工,应予以优先安排下班。
- 指定员工:在安全情况下,指定员工可继续工作。但雇主必须首要考虑其安全,并采取适当防范措施。
此外,若雇员在空旷的户外地方工作,且可能面临恶劣天气或“极端情况”危害,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前往安全庇护所暂避。

雇主可否强制要求员工 WFH 在家工作?
根据劳工处《守则》,在8号或以上台风警告、黑色暴雨警告生效时,除双方事前已有明确协定,否则雇主不应要求雇员前往工作地点上班。
然而,随着不少企业在疫情后采用混合工作模式,而本港劳工法例并无“风假”的概念。雇主应提前评估员工在家工作(WFH)或遥距工作的可行性。在8号或更高风球信号、黑色暴雨警告或“极端情况”生效及取消后,若雇员返回办公室面临困难,雇主可在情理兼备的情况下,合理安排符合职能的员工遥距工作。
8号风球落波后何时复工?“2小时内返工”指引详解
若8号风球在工作时间内取消,在安全及交通情况许可下,雇员应按早前与雇主协定的时间返回岗位。劳工处指引建议:
- 下班前3小时或以上除下:员工应尽量在信号取消后的2小时内返回工作岗位,具体安排视乎劳资双方协议。
- 下班时间前3小时内除下:员工通常无须返回工作岗位,具体仍依协定为准。
由于落波后公共交通可能受到延误,雇主必须弹性处理员工的复工安排(如分批复工或弹性宽限期)。若雇员因恶劣天气而有实际困难未能准时到达,雇主若以此为由即时解雇员工,即属违反《雇佣条例》。

打风返工或放工途中遭遇意外:雇主是否需要补偿?
根据《雇员补偿条例》,在8号或以上台风警告、红色或黑色暴雨警告生效期间,法例设有“前4后4”保障条款:
若员工在工作时间开始前或终止后的4小时内,以直接路线往返工作地点及居所途中,不幸遭遇意外受伤或死亡,该意外一律被视为在受雇期间因工遭遇意外。雇主必须负起条例规定的补偿责任。雇员如遇此类工伤意外,应尽快以口头或书面方式向雇主申报。
恶劣天气下返工:雇员能否要求交通津贴或接送服务?
在8号或以上台风警告或“极端情况”生效期间,本港大部分公共交通工具会暂停或仅提供有限度服务。
对此,劳工处《守则》建议,雇主应为在恶劣天气下仍须往返工作地点的指定员工提供额外交通津贴,或直接支付实际交通费用。若因天气恶劣导致完全没有安全的公共交通服务,雇主必须切实考虑为相关员工提供安全的接送服务,保障其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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