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金易加强提取MPF核实要求 月底推新安排 严防虚假声明或不法手段
积金局主席刘麦嘉轩今天(26日)发表网志,提及有个别滥用提早提取强积金(MPF)的情况,包括以虚假声明或其他不法手段申请提早提取强积金,更有不法分子诱骗计划成员非法申请提早提取强积金,或以高仿真度的假身份证,非法提取年满65岁计划成员的强积金。为加强保护计划成员的强积金,积金易会于7月底推出新安排,进一步强化提取强积金申请的核实要求。
需透过“智方便”进行认证
在新安排下,除了以小额结余($5,000或以下)及死亡为理由的提早提取申请外,所有计划成员如向“积金易”提交提取强积金申请,包括年满65岁的提取申请,都必须透过“智方便”进行多重身份认证,完成即时容貌辨识,以确保申请人身份真确无误。

即使计划成员注册“积金易”时已透过“智方便”进行身份认证,在提交提取强积金申请时,申请人仍须完成以“智方便”进行的多重身份认证步骤。通过验证后,他们亦须按指示透过“积金易”递交相关证明文件,经审核后,强积金受托人才会向申请人发放强积金。
受托人须履行受信及法定责任
刘麦嘉轩又在网志指出,“积金易”的其中一项功能是令行政工作标准化,以提升整体运作效率。但在实际运作中,仍会出现一些不适用于划一标准流程的特殊个案,包括需要受托人作专业审核判断的特殊申索。在处理这类个案时,受托人须履行其受信及法定责任,以诚实、忠诚及“以计划成员利益为先”为原则,并须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在处理过程中,如果相关受托人有需要向计划成员索取补充资料,“积金易”会跟进及与计划成员保持联络,以提供协助及监察整个过程,确保个案妥善处理。她表示,由于个别特殊个案须更仔细的核实及评估,处理时间无可避免会较长。然而,“积金易”与受托人会在保障计划成员利益及符合法规的前提下,尽力加快处理进度。
按照目前机制,打工仔女年满65岁可提取强积金,法例同时亦容许在特 定情况下,可以提早提取强积金,包括年满 60 岁并提早退休、永久离开 香港、完全丧失行为能力、罹患末期疾病、小额结余及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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