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男携共66万元私烟机场入境 分别判禁3至6个月及罚款500元
3名入境旅客因涉嫌进口未完税香烟和未有向海关人员作出申报,违反《应课税品条例》,周二(30日)在香港国际机场被截获,昨日(2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分别被判处监禁3个月至6个月及罚款500元。
案情指,该3名被捕人分别为41岁、25岁和28岁的抵港男旅客,海关人员在他们携带的个人行李内共检获约13,780支未完税香烟,市值约66万元,应课税值约44.5万元。

3男机场携共市值66万元私烟入境 分别判禁3至6个月及罚款500元。政府新闻处图片

3男机场携共市值66万元私烟入境 分别判禁3至6个月及罚款500元。政府新闻处图片

3男机场携共市值66万元私烟入境 分别判禁3至6个月及罚款500元。政府新闻处图片
海关对判刑表示欢迎,监禁判刑具相当阻吓作用,并充分反映罪行的严重性;并提醒市民,根据《应课税品条例》,香烟属应课税品。任何人士若进口、处理、管有、售卖或购买私烟,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200万元及监禁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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