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锦辉酒驾︱汤家骅料事件涉个人诚信 难评议席去留 大律师分析检控元素
立法会议员黄锦辉涉嫌于本周一(6月29日)在中大内驾车撞到两辆私家车后不顾而去,事后折返现场被警方拘捕,涉及醉驾等4罪被捕。行会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今日(1日)向《星岛头条》表示,社会高度关注立法会议员的个人形象,相信事件涉及个人诚信问题,惟暂不评论事件会否影响黄锦辉的个人议席。大律师陆伟雄相信,事件已影响市民对立法会议员的形象,强调“作为公职人员,社会对他们有更高的期望。”期望涉案人士尽快向公众交代。
陆伟雄 : 会影响市民对立法会议员印象
大律师陆伟雄向记者表示,根据《道路交通条例》(第374章)第39条,任何人在任何道路上驾驶、企图驾驶或掌管汽车,而在其呼气、血液或尿液中的酒精比例超过订明限度,即属犯罪 ,最高罚款额及最高监禁期为$25000及3年。他续指,第56条提到,如该意外涉及任何人(包括司机)受伤,该司机须在合理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而在任何情况下不迟于意外发生后24小时,亲自前往最近的警署或向任何警务人员报告该意外,除非该司机由于在意外中受伤以致不能照办。





陆伟雄表示,检控方向需综合考虑多项因素,包括驾驶的目的、车速,是否认罪 、酒精浓度及行车距离长短等,惟不清楚酒精浓度有多少,故难以评论。他续指,法庭亦会考虑行车距离长短,举例旺角开车去飞鹅山,入罪机率会较大。
对于有关行为会影响市民对立法会议员的观感,陆伟雄认为会影响市民对立法会议员的形象,强调“作为公职人员,社会对他们有更高的期望。”他不点名提及早前有议员逆线驾驶后的做法,指出“你睇下人哋个做法,会深感歉意并会反省,承诺日后会严谨遵守规则”。他强调“犯法就系犯法,最重要系睇下错咗之后点样处理。”期望涉案人士尽快向公众交代。
问及多项罪名叠加会否令案情更严重。陆伟雄表示,法官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多项因素,包括被告是否认罪、饮酒的原因及实际摄取量、驾驶时长等。他强调,每宗案件的加重幅度难以一概而论,“但越多控罪,刑罚会重一啲,呢个系理所当然嘅。”
有立法会议员向记者直言“平时过马路,绿公仔闪闪吓都唔敢过”,深信公众对议员个人操守有很高期望,希望所有议员都可以洁身自爱,否则不论为社区和社会做多少好事,可能都会“一铺清袋”。
汤家骅 : 不评论事件会否影响黄锦辉议席
汤家骅表示,醉驾是严重的交通罪行,强调有关交通罪行比逆线驾驶更为严重,一经定罪除了留下刑事案底,还会面临严厉的法律判罚。他强调,社会高度关注立法会议员的个人形象,相信事件涉及个人诚信问题。问及会否影响其立法会的席位,汤家骅表示,暂不清楚内容的细节,故不评论事件会否影响黄锦辉的个人议席。
记者︰黄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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