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洲电动自行车汉拒捕 警拦截跌倒 41岁男涉5宗罪被捕
网上疯传一条短片,一名男警追截一辆电动自行车时失去平衡倒地,骑手没停下不顾而去,最终被增援警员当场逮住。据了解,事发于前日(23日)下午,涉事自行车汉为长洲街坊,驶经大石口中学路遭警员截查,因拒捕上演惊险一幕。
男警追截一辆电动自行车。fb:车cam L(香港群组)
男警追截一辆电动自行车。fb:车cam L(香港群组)
两名便服男上前围捕。fb:车cam L(香港群组)
男警跌倒地上。fb:车cam L(香港群组)
途人上前慰问。fb:车cam L(香港群组)
途人上前慰问。fb:车cam L(香港群组)
片段显示前日下午3时许,在中学路球场附近,当时有途人行经,一辆电动自行车高速狂飙,一名军装男警从后追截,两名穿便服的男子合力包抄,自行车汉拒捕加快,男警顿时失去平衡,跌倒在地上。骑手扬长而去,其他人见状试图追截自行车。男警倒地受伤,有其他途人见状,立即上前慰问。
消息称,长洲分区警员于当日在区内进行打击非法驾驶电动可移动工具的执法行动。行动中,警员发现一名男子于长洲中学路怀疑非法驾驶电动可移动工具,没有佩戴头盔,遂上前截查,其间该男子企图逃走,最终由支援到场的警员将该男子制服。
经初步调查,警员拘捕该名姓吴(41岁)男子涉嫌“阻碍警务人员执行职务”、“驾驶未有登记车辆”、“没有第三者保险而使用车辆”、“驾驶时没有戴上认可防护头盔”、以及“驾驶时没有有效驾驶执照”,扣查涉案电动自行车。吴男已获准保释候查,须于下月下旬向警方报到。一名警员受伤,送往长州医院敷治。
警方重申,电动可移动工具不宜与一般汽车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适合于行人道或自行车径上使用。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自行车径上使用未经登记及领牌的电动可移动工具,可能违反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条例》及其他相关法例,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一万元及监禁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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