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冚旺角大南街淫窦 拘一男主持检记帐簿、避孕套
旺角警区特别职务队人员根据线报及经深入调查,周四(18日)在区内展开代号“搜鹢”的扫黄行动,突击搜查大南街一单位,捣破一个怀疑卖淫场所,检获一批证物,包括记帐簿、避孕套、毛巾等。
警员于该单位内,以涉嫌“管理卖淫场所”拘捕一名58岁姓林本地男子,他已被控一项“管理卖淫场所”罪,案件将于7月3日上午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
根据香港法例第200章第139条《经营卖淫场所》,任何人将任何处所、船只或地方经营作卖淫场所;或管理或协助管理,或以其他方式掌管或控制经营作卖淫场所的处所、船只或地方,即属犯罪,一经定罪,最高刑罚可处罚监禁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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