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报假案称收死亡威胁逼使不作供 37岁无业男获准保释7.31再讯
37岁无业男涉嫌于去年10月报假案,向警员谎称有人威胁杀害自己及家人,使他不在法庭聆讯中作供。男子被控虚报有人犯罪,今于东区裁判法院再讯,辩方申请押后答辩,以寻找电脑技术专家证人并索取意见。主任裁判官张志伟批准申请,押后案件至7月31日再讯,期间被告获准以2000元保释。
被告黄浩霆,被控于2025年10月18日在香港,他明知地向警务人员虚报,指称某名身份不明的人士威胁被告,要杀害他及其家人,意图使被告在某次法庭聆讯中不作某种方式的证供。
案件原订今日答辩,辩方申请押后,以寻找电脑技术方面的专家证人。辩方指获取有关Apple及Google Chrome等运行系统的意见,才能协助被告的答辩。
案件编号:ESCC950/2026
法庭记者:雷璟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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