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附例︱大律师公会 : 将关注附例实施情况 包括发出证明书程序及时间节点
政府拟订国安附属法例,行政长官可发证明书认定某刑事罪行属危害国安案件。香港大律师公会今日( 8日 )回应时表示,公会将关注该附属法例届时实施情况,包括发出有关证明书的程序及时间节点。
香港大律师公会 : 目的是令《国安条例》第7(d) 条涵盖范围更清晰
香港大律师公会知悉有关《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国安条例》)附属法例的立法建议,及注意到按相关法例,行政长官有权发出对法院有约束力的证明书,断定某犯罪行为是否涉及国家安全。据了解,上述建议的目的是令《国安条例》第7(d) 条的涵盖范围更清晰。
政府建议《国安条例》订立附属法例,述明界定“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机制。
如特首发证明书认定某刑事行为涉国安,案件即属危害国安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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