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宏盛阁八旬业主患认知障碍症 委任资产代理人需时 家属盼尽快拣楼安置
大埔宏福苑火灾发生半年,政府早前向业主发出“接受收购建议信件”,须于8月31日或之前回复是否同意出售业权。有八旬宏盛阁业主因患有认知障碍症无法签署文件,其家属需申请委任资产代理人,而办理法庭手续亦需时甚久,担忧错过拣选合适安置单位的机会,期望当局能体恤处境并酌情延长收购限期。
单位属“长命契” 母亲患有认知障无法签文件
梁先生表示,位于宏盛阁高层单位由父母以长命契形式共同拥有,由于父亲已经离世,而年近八旬的母亲患有认知障碍症(老人痴呆),无法签署任何法律文件。他指,家人目前正向法庭申请委任资产代理人,惟相关法律程序繁复且需时甚久,法庭排期亦难以在短时间内完成。

大埔宏福苑火灾发生超过半年。资料图片

宏福苑业主接获“接受收购建议信件”,须于8月31日或之前回复是否同意出售业权。

宏盛阁业主患有认知障碍症,家属需申请委任资产代理人。

大埔宏福苑火灾独立委员会听证会暂告一段落。

民政事务总署设立咨询处服务居民。民政事务总署FB图片

大埔宏福苑火灾发生超过半年。资料图片
忧错失合适单位
梁先生坦言非常焦虑,指拣楼程序属先到先得,越迟拣选安置单位便越少,担心合适单位会被其他申请者拣走。他称既想尽快可以安置好母亲,但又“唔可以叫法庭快啲”,强调并非不愿意拣楼,而是受其他客观条件限制,“非不为也,实不能也”,期望当局能体恤他们处境,提供弹性处理空间或延长收购限期,让他们在完成法律程序后,仍能保留现时的拣楼权利。
盼尽快安置年迈母亲
梁先生感叹,自幼在宏福苑长大,对一切充满回忆。虽对社区变迁感到无奈,但“无咗就无咗,唔能够企喺原址望住方向唔变”,唯一盼望是尽快妥善处理手续,为年老患病母亲寻找一个长远而稳定的适切居所。
居宏盛阁逾40年 谭太:希望尽快“上楼”
居住在宏盛阁逾四十年的谭太表示,对于政府提出的收购方案,她坦言接受并无异议。她称自己年事已高,缺乏时间、资源与能力继续等待,现阶段最重要是寻求安定的生活环境,只盼望能尽快获编配单位“上楼”。至于未来的重置选址,她说暂时“未睇过楼”,但希望留在大埔区。
谭太表示,自己入住宏福苑至今已40多年,对单位充满回忆,坦言最初极不舍得离开,但无奈之下亦只能放下执念,“过咗去就过咗去”。她强调业主各有各想法,自己只能顾及自身安稳,无暇理会他人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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