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车后无入表司机坐车上“赖皮” 男子要求让位不果拍片声讨 网民反应两极
在香港驾车出街,要找到咪表位泊车并不容易,司机之间为争位更随时出现争拗。有网民在社交媒体Facebook上载短片,显示一名七人车司机将车辆泊进咪表位后,一直坐在车内但不肯入表,惹来另一位司机上前理论,要求他让出泊位,结果双方爆发口角争执。
涉事短片上载至“HongKong CarCam”群组,片段甫开始可见一辆白色七人车停泊在咪表位内,但司机在车上一直未有入表。另一名司机上前交涉并拍片,其间向七人车司机说:“一系你入表,一系你畀个位我,好冇先?我唔系玩你,我都好声好气㗎喇”,又指:“做人唔可以咁,好冇呀,通情达理啲做嘢好唔好”、“你唔好‘得’住个位好冇!”
惟七人车司机一副“懒理”面孔,似乎对方奈他不何,反指对方:“你唔好同我玩嘢吖”,又反驳称:“‘得’咩住个位啫,个位我已经泊咗”、“我而家泊呢个位,我一阵间落去行海边”。七人车司机更向对方扬言:“咁你咪叫差佬嚟抄牌囉,咁咪过时囉,又如何?”、“我入唔入表关你屁事!”短片最后结束。
事件惹网民热议,逾千人留言讨论,反应两极。有网民批评七人车司机“有钱买车无钱入表”、“生人霸死地”、“几蚊都唔比”,又认为事件应报警处理。亦有网民指拍片者小题大做,只是想自己可占用该表位: “佢好无赖,你好无谓”、“佢唔入真系唔关你事嘅㖞,佢俾人抄牌又唔系你俾钱”、“冇位就走啦,搞到自己咁小家,你唔系想泊位会突然间咁正义?”
根据香港法例第237章 《定额罚款(交通违例事项)条例》第10(1a),任何人在收费表车位停泊汽车后,需在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按照该停车收费表上所载的指示,使用认可缴费媒介缴付所需的泊车费用(入表)。违者定额罚款为400元。故此,若驾驶者把座驾驶进路旁咪表车位后没有“ 入表 ”,即使人在车内,包括警务人员及交通督导员在内的执法人员,皆可对有关车辆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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