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新例︱海关于小红书等社交平台发帖 提醒勿携电子烟入境
公众地方禁止管有指明另类烟(包括电子烟弹、烟油、加热烟支和草本烟)的规定今日(4月30日)生效。适逢明日(5月1日)是内地劳动节五一黄金周开始,香港海关今日在小红书等不同社交平台发帖,提醒市民旅客切勿以身试法,不要携带电子烟入境香港。

海关在小红书提醒市民旅客切勿以身试法,不要携带电子烟入境香港。
资料显示,携带另类吸烟产品(包括电子烟及加热烟)入境会触犯《进出口条例》,一旦罪成,最高刑罚为罚款港币200万元及监禁7年。
另外根据目前最新规定,任何人士在公众地方如管有指明另类烟,可被处定额罚款港币3,000元。如管有多于指定数量(即多于5个烟弹/5毫升烟用物质或100支加热烟支或100卷草本烟)或涉及商业用途,最高可被判处罚款5万元及监禁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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