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诈骗卖家案首季99宗 警拘33人 女文员售手袋惨失285万元
警方数字显示,今年年初至3月底,新界南总区共录得99宗网上购物诈骗卖家的案件,涉及骗款共超过1,300万元。新界南总区反诈骗组于本月13日至24日在全港多区采取行动,以涉嫌“洗黑钱”及“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罪拘捕21男12女(介乎20至74岁),他们主要是傀儡户口持有人。
其中一宗最大损失的案件,是一名50岁女文员在网上售卖价值1,000元的手袋,但她被骗徒诱导在假网站输入网上银行登入资料,并经3次大额转帐,共损失约285万元。





过往的网上购物骗案中,较常见是买家受害;即他们向骗徒过数后,却收不到货品。不过,警方发现近期网上购物针对卖家作为受害人的犯罪手法,有上升的趋势;经分析发现涉及两大类常见诈骗手法,包括以假交易网站诱使受害人在银行应用程式内转账,以及透过假网站盗取受害人的网上电子银行登入资料及一次性密码(OTP)。
分析显示,其中以假网站诱使受害人在银行应用程式内转账的诈骗手法,骗徒首先会在网上交易平台留言表示有兴趣购买受害人放售的货物,并会要求透过即时通讯软件(例如WhatsApp)继续沟通,脱离平台监管。之后骗徒会声称需要透过一个“公平交易平台”收取货款,并发送超连结给受害人。当受害人按下有关超连结后,会被转至一个高度模仿相关网上交易平台风格的网页。







在假冒网页内,会载有受害人原本放售货物帖文的照片、金额及交易编号等。网页亦会显示“买家已付款,请确认接受”等字眼,营造交易即将完成的错觉。不过在收款前,网页要求受害人完成一个验证程序。所谓“收款验证”,假冒网页会指示受害人登入网上银行,其间将由骗徒提供的帐户编号新增为“收款人”,并提高转账限额;变相将原本卖方作为收款人,变成把钱“转给对方”,而不是收取款项。
当新增“收款人”之后,骗徒会要求受害人在“输入转账金额”字段填入骗徒提供的“验证码”,并向受害人讹称“呢个操作不会扣款”,结果受害人“确认转帐”蒙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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