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岁男商人涉奸讨债前女友 5男2女陪审团一致裁定罪脱
53岁商人疑分手后免费居住在前女友物业,拒绝偿还前女友借给他的500万元,并在女方3年前到酒店房间追讨欠款时,涉嫌无视女方哭诉“我透唔到气”及“你唔好再搞我”而强奸对方。审讯期间,辩方指前女友当时以为被告与太太身处酒店才冲上酒店,惟女方否认。被告自辩时则指女方案发当日到酒店找他时,怒火中烧地问他妻子是否在场,发现错怪了他后,自行脱衣与他性交。案件在高等法院完成9日审讯,5男2女陪审团今退庭商议近3小时后,一致裁定被告罪脱。
事主为讨债前往酒店房
被告林德成,否认于2023年9月26日,在九龙海逸君绰酒店某室内,强奸女子X。X供称,她当晚前往酒店房间要求被告还款期间,二人发生争执,X感到身体不适及头晕,更在厕所呕吐。被告建议X坐在床上休息,期间被告拨弄她头发并将她推倒,被告脱掉其内裤。X随即指“你唔好搞我,我而家呼吸好辛苦”。被告不予理会,脱掉X的内裤,并在没有使用安全套的情况下,将下体插入X的体内,更揭开她上衣亲吻乳房,性交过程历时约20分钟。

辩方盘问X时指出,X曾辱骂被告“你老婆做鸡,你个女做鸡”,X亦曾传送语音讯息予被告女儿:“你爸爸唔要你哋㗎啦,你哋死咗条心啦,我个仔系你爸爸林德成个仔”、“我识咗你爸爸25年,你妈妈有冇抢人老公,你自己计下啦”,惟X辩称她当时传送语音讯息时作出激烈言辞是因为“佢骚扰我个仔先㗎!佢话我做鸡又盛!”
X指被告曾威胁“会搞我个仔”,又“不停揾黑社会同江湖人士骚扰我”。辩方问X遭被告强奸时是否感到疼痛,X供称当时被告强行与她发生性行为,其私处感到痛楚,因为被告下体“比较长”,形容该痛楚为“肉体同肉体碰撞嘅痛。”
被告自辩称X控制欲强
被告自辩时指,他与X约在2000年第一次拍拖后分手,他其后与现任妻子结婚,并育有两名子女。他与X在2020年久别重逢,熟络后两人再度交往,妻子亦得知他有婚外情。他形容X第二次拍拖时控制欲超强,令他“好似无咗自己”。他否认拖欠X 500万元,仅承认拖欠约170万元。
被告忆述案发当日,X气冲冲到酒店房间找他,问他其妻子是否在房间内,被告认为X很重疑心,遂向X解释他因生意伙伴决定不入住该酒店房间,为免浪费才临时入住房间一晚。X平息怒火后,发现自己误会了被告,其后自行脱衣,自愿与被告性交。
案件编号:HCCC407/2024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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