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讹称符“高才通”资格获批申请来港 双程证女不关心申请文件是否齐全 惟担心申请照片中眉毛有否被遮挡
36岁内地女涉讹称持澳洲雪梨科技大学学位,以获批“高才通”一家五口来港案今续审。被告曾透露,原以为中介以“年收入达250万港元”的资格申“高才通”,惟控方今早向被告展示案发时其银行户口的余额仅余5千多元人民币,被告随即辩称该户口限额了,加上支付宝及其他户口的金额后,自己的总存款约50万,更指“我和先生加起来绝对有300多万元”。被告另指不担心文件不齐全而未能成功申请,惟关心申请照片的“眉毛有无被遮挡”。裁判官黄国辉将案件押后4月13日裁决。
被告自称任职兼职销售月入约3万元
被告徐丽娜在盘问下指,自前年9月移居香港后,受雇香港公司兼职销售职位,月入约3万港元。控方质疑,被告的职位非普通销售,而是总经理。被告回应,一开始自己应聘的职位已是总经理,及后又改口指入职后表现良好,获公司升为总经理。控方引述被告证供指,其丈夫徐亮波来港前与生意伙伴在深圳开设公司,惟营业执照上却没有徐亮波的名字。被告辩称,公司办理注册当日丈夫没有空闲出席,故由生意伙伴负责。
裁判官黄国辉关注,被告丈夫与生意伙伴开设公司投入的资金金额时,被告却表示“具体数字记不清楚”。黄官续质疑,被告居然不知道丈夫投资了多少钱时,被告突然记起指丈夫约投资了“一千几百万”。控方关注,投资金额如此庞大,被告丈夫有否与生意伙伴签合约,被告表示“我不太清楚”。控方询问被告,其丈夫来港后的工作模式有否改变。被告回应,丈夫来港后在某公司任职采购经理,月入约3万元,在深圳的公司交由生意伙伴打理。

被告不担心文件不齐全 惟担心相片中头发是否遮档眉毛
控方引述被告证供,表示在深圳做生意时年收入约300万元,惟移居香港后月入约3万元,年收入由约300万元减至约36万元,但表示有积蓄存款约300多万。控方随即向被告展示案发时其银行户口的余额仅余5千多元人民币,被告随即辩称该户口限额了,加上支付宝及其他户口的金额后,自己的总存款约50万,更指“我和先生加起来绝对有300多万元”。
被告续供称,当时没有将财务状况资料交予中介“孙先生”,交由公司财务与孙交接,自己不关心及不担心文件不齐全而未能成功申请“高才通”。控方则指,根据被告与孙的对话纪录,显示被告连申请时用的照片是否符合规格都很关心,被告问孙“相片眉毛有无被遮挡”、“已经P了图”等。被告回应,只关心照片是否合规,对其他文件不关心。控方质疑,被告指原本打算透过申请A类,即“年收入达250万港元”申请“高才通”,惟最后却以“持学士学位”的B类作申请,被告回应遭中介欺骗了。
被告徐丽娜,被控串谋诈骗罪。控罪指,她于2024年的某一天,在香港或其他地方,与一名为“孙先生”的人士,串谋诈骗香港特区政府入境处处长及其人员,即借着不诚实地及虚假地向处长及其人员表示符合高端人才通行证计划的资格来港,从而诱使处长及其人员作出违反公职行为,即在原本不会批准的情况下批准徐、其配偶徐亮波及3名子女进入及逗留香港。
案件编号:STCC 900002/2025
法庭记者:黄巧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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