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乱过马路 网民直击葵芳“战况”多人中招:阿Sir著晒反光衣都照冲?|Juicy叮
警方由今日(3月17日)起展开为期两星期(至3月31日),针对行人乱过马路及司机不专注驾驶的全港性执法行动,有网民在社交平台上发帖,表示昨日(16日)已目睹多区有执法人员严阵以待,其中葵芳更是“重灾区”多人中招。
打击乱过马路 网民直击葵芳“战况”多人中招:阿Sir著晒反光衣都照冲?↓↓↓↓











有网民昨日(16日)发文,直击在全港性执法行动前夕,警方在葵芳打击行人乱过马路的执法行动,楼主表示:“交通部捉乱过马路,葵芳多人中招......到处都有交通督导员同警察”,并附上影片实拍当时情况。
有区内街坊留言指,葵芳一带为乱过马路的黑点,不时见到执法人员驻守执法,从楼主的影片可见,在葵芳港铁站及新都会广场外的繁忙路口,有多名身穿黄色反光衣的交通督导员及警员驻守。
网民直击葵芳多人中招
片中看到一名身穿啡色上衣的女士,正被交通督导员截停及票控,楼主在影片中更配有“捉乱过马路,葵芳$2000”的字样,影片亦看到在路口的不同位置,均有执法人员的身影。
楼主现场目击指出,即使执法人员“摆明企晒喺度,仲要好清晰”,但“啲人都仲系要红灯过马路同埋绿色闪紧𠮶阵时过”,形容情况是“愿者上钓”。
另一名网民的帖文亦显示,在其他地区的路口,有警员站在交通灯柱旁,密切注视著路面情况,准备随时采取行动。
市民无视反光衣照乱过 网民:“阿Sir神回”获激赞
帖文引发网民热议,大部分留言都认为,在执法人员清晰可见的情况下仍然违规,是咎由自取,有网民表示:“著晒反光衣都照过,都唔知比(畀)咩反应好”,认为行人是“送钱咁样”。
其中一位网民表示,曾目击有阿婶被捉后求情,却被警员以一句话KO:“阿姐,我著哂反光衣企系𥵃灯隔离仲唔系俾咗机会你呀?”这则“神回复”被不少网民称赞。
有网民亦认同执法的重要性,直言:“其实我都好耐无试过乱过马路 ,讲真安全系紧要过赶时间,无嘢急得过条命?”呼吁大家遵守交通规则,有网民更留言希望执法人员“日日捉”就好,认为此举有助提升道路安全意识。
何谓“乱过马路”?警吁避“三害”善用“四宝”
乱过马路违规者,一经定罪可被处以定额罚款2000元。警方呼吁市民过马路时必须“避三害”,即:
1. 不要冲红灯
2. 不要摄车罅
3. 不要忽视汽车盲点
此外并应善用“行人四宝”,包括:
1. 善用设有灯号的行人过路处
2. 善用斑马线
3. 善用行人天桥
4. 善用行人隧道
以下根据运输处《道路使用者守则》资料,整理行人过马路须知:
1. 当行人过路灯的“红色人像”亮起时,切勿横过或开始横过马路。
2. 当行人过路灯的“绿色人像”闪动时,也切勿开始横过马路。
3. 如交通灯失灵,应将该过路处视作一般行人辅助线看待。在横过马路时,要格外小心,注意车辆,并须遵守《过马路守则》。
4. 在横过“斑马线”前,应让驾驶人有充分时间看见你,以便减速和停车。如有需要,行人应首先在“斑马线”上踏出一小步,向驶近车辆的驾驶人表示想过路。在你踏上“斑马线”前,车辆仍不须为你停下。你须确保车辆已停定,才开始沿“斑马线”横过马路。
5. 不得在以“之”字线标示的控制区范围内过马路,应从“斑马线”横过。
6. 不得在“绿色人像”过路处两旁 15米内过马路。你应该在“绿色人像”灯亮着而情况又安全时,使用该过路处横过。
7. 不得在行人天桥或行人隧道两旁15米内过马路,应使用行人天桥或行人隧道横过。
8. 不得攀越或穿过任何路旁护栏或行人防护栏以横过马路。
9. 不得攀越或穿过任何设在道路中央分隔带的护栏或行人防护栏。
来源:Threads@mnmmnn、ikhlaqmuhammad3、运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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