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安置︱有业主称收新屋钥匙30日内须迁出过渡屋 房屋局澄清:非硬性规定
政府上月底公布宏福苑长远安置方案,政府发言人今日(13日)表示,今日有传媒引述个别宏福苑业主指,在接受政府收购业权并收取现金,或在选择“特设销售计划”或“楼换楼”并收到新屋钥匙后,30日内须迁出过渡性房屋,亦不再有租金补助,相关说法并不属实。政府强调,在宏福苑业主落实长远居住安排之前,政府会在住宿和租金津贴方面,持续支援受影响居民。
过渡屋有弹性迁出安排 宏福苑居民亦适用
房屋局强调,各过渡性房屋营运机构一向都会为有需要住户提供弹性迁出安排,30日并不是硬性规定,营运机构会按住户实际需要,灵活安排继续暂时租住过渡性房屋单位,如待新居装修竣工及搬迁等。就宏福苑居民而言,无论是选择自行安排长远居所、“特设销售计划”或“楼换楼”,上述安排同样适用。







租金补助发放至入伙日
至于租金补助方面,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在去年12月宣布,向每个宏福苑单位的业主发放每年15万元租金补助,为期2年,每半年发放一次,即每次发放7.5万元。
如业主选择出售业权后收取现金而不参加“特设销售计划”,租金补助会发放至相关资金到帐日,业主可动用有关现金自行作长远住宿安排。如业主选择参加“特设销售计划”,租金补助将继续发放至在相关资助出售房屋单位的入伙日,即领取单位钥匙的日期。所有到帐日前获得的租金补助,无须退还,惟下一期补助将不会获发放。
房屋局“解说专队”会向宏福苑业主清楚解说相关安排,如业主有任何疑问,亦随时可与“解说专队”联络。
何永贤 : “特设销售计划”3900个全新单位 最早今年第四季入伙
房屋局局长何永贤亦于社交平台发文,指特区政府为宏福苑业主而设的长远居住安排有多元选择供业主考虑,当中“特设销售计划”提供3900个全新的资助出售房屋单位供大家选购,最早今年第四季就可以入伙。
有业主关注在接受特区政府收购业权并收取现金,或在选择“特设销售计划”或“楼换楼”并收到新屋钥匙后,何时要搬出过渡性房屋项目,租金补助又会持续至何时。房屋局强调,特区政府团队一直以持续支援、灵活处理的态度去跟进有关事宜,在住宿和租金津贴方面亦不例外。
就过渡性房屋的迁出安排而言,各过渡性房屋的营运机构一向都会为有需要的住户提供弹性处理,如果住户有实际需要,例如新居需要更多时间装修及搬迁,有关居民可以在过渡性房屋继续居住,一般的30天迁出安排并非硬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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