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子林村命案 被告自辩称受毒品影响下误杀 坚称无使用武器施袭 但同意死者并非捐地洞“吸地气”而死
52岁营地负责人2022年4月中涉嫌在马鞍山梅子林村住所杀害38岁同居女友,女友遍体鳞伤、14根肋骨及肩胛骨断裂,他翌早报案求助自首,警方到场发现死者赤裸倒毙,并发现可卡因、大麻等毒品及吸毒工具。被告否认谋杀罪,今于高等法院在4男3女陪审团席前进行第8日审讯。被告今出庭自辩,忆述他曾要求死者“捐入个窿度”,死者最终自行爬到门廊地洞,他坚称当时没有手持任何武器袭击死者,相信他箍住死者、死者撞到枱角又“跌落地”,才令死者身上多处骨折。控方质疑被告就死者死亡过程提出4个版本,他曾向警方承认“人系我杀嘅”,又曾称死者“自己捐入个窿度吸气死”,现作供又指他受药物影响才误杀死者。
自辩称受毒品影响误杀死者并非以武器袭击对方
控方开案陈词指,案发于2022年4月13日晚上至翌早6时许,52岁男被告邓龙辉与38岁死者霍倩仪,2人单独在马鞍山梅子林村单层石屋内,2人初则口角继而动武,被告重创死者,翌早6时许报案自称杀害了女友。被告在自愿录影会面中供称,他案发前4个月与死者开始冲突频生,大多围绕工作金钱事宜,案发当晚两人再起口角,当时反复指称死者是外星人,要尽快到屋外门廊地洞投胎转世。
邓今出庭自辩指,他曾指死者“咁麻烦咁想死”,要求死者“捐入个窿度死啦”,死者跟从其指示自行爬到门廊地洞,他曾向死者称“你捐落去快啲死啦”。邓在庭上承认“我真系有叫佢入个窿度”,但同意死者并非因在地洞“吸地气”而死。对于死者身上多处骨折,邓指“可能我箍住佢个时,或者撞到枱角,或者可能箍住佢个时佢跌落地”,但邓称他“绝对无”使用硬棍或其他武器袭击死者。
邓强调他没有意图杀害死者,也没有意图令死者身体严重受伤。他指自己当日受毒品影响才误杀死者,并在4男3女陪审团面前表明他不承认谋杀罪,但承认误杀罪。
称向警承认杀了死者旨在“等差人紧张啲快啲上嚟”
控方指出,邓曾就死者死亡提出4个版本:(1)邓杀害死者后打999报警,向警方称“人系我杀嘅”;(2)死者自行爬到地洞,吸气半小时后死亡;(3)邓指示死者“自己捐入个窿度吸气死”、“你捐落去快啲死啦”,死者跟从他指示,令他间接杀害了死者;(4)受毒品影响后杀害了死者,但意图杀害死者或令死者身体严重受伤。
控方质疑邓在头三个版本“讲个啲唔系事实”,邓回应指:“唔系 ”,补充指“咁我真系有叫佢入个窿度”。邓同意死者并非因在地洞“吸地气”而死,他解释报案时称他杀了死者,原因是为了吸引警方注意,“等差人紧张啲,快啲上嚟”。
控方问邓,若他没有杀害死者,而是死者自行寻死 ,为何报警时谎称他杀了死者。邓指:“个时我唔系好清醒”,重申他当时受毒品影响,而他报警时“咁无人睬我,咪话我杀咗人囉”。邓又解释当时“差人好似打电话问咗好多嘢,我情绪好似唔系咁好”。
邓承认案发前曾吸毒,又承认他当时“好多嘢谂唔到”。控方指出邓杀害死者时并非受到药物影响,惟邓称:“唔同意”。邓指他由20多岁起每晚吸毒,为求“放工后解压放松”。他每晚服用K仔、大麻、可卡因三款毒品,“食完一只食一只,分开食”,“不嬲三样一齐食”, “食咗K仔先,之后食‘可乐(可卡因)’,再食大麻中和番”,“咁食好似舒服啲”。
案件编号:HCCC107/2024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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