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长可凌驾联邦法律?卡尼政府新法案被批开启“法律豁免后门”
【星岛综合报道】在近日提交国会的一项综合法案中,总理卡尼(Mark Carney)政府被揭赋予联邦部长极为广泛的权力,容许他们在非刑事范畴内,几乎凌驾任何联邦法律,向个人或机构发出特别豁免。相关条文鲜有受到公众关注,但已在国会引起反对派质疑。
有关权力载于目前在众议院审议的《C-15号法案》,这是一份长达634页的《预算执行法案》。法案内包含数百项修订及命令,其中一项修订容许部长就其职权范围内的任何《国会法例》(Act of Parliament)发出豁免。
换言之,卫生部长理论上可就《加拿大医疗法》(Canada Health Act)作出豁免,原住民服务部长可就《印第安人法》(Indian Act)发出例外安排,而财政部长亦可凌驾《入息税法》(Income Tax Act)。相关豁免不仅适用于机构,亦可发给任何“实体”,而在联邦定义下,“实体”可涵盖个人、公司,甚至非注册组织。
这意味着,任何能够接触政府高层的人士或团体,不论是退休政客、政党、倡议组织,还是大型企业理论上都可能获得豁免,绕过加拿大现行法律,包括食品安全、劳工规管等范畴。唯一明确限制是,相关豁免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须重新批准,且不得凌驾《刑事法典》。
根据《C-15号法案》,政府赋予部长这类广泛权力的理由,是为了“鼓励创新、提升竞争力或促进经济增长”。相关豁免机制将透过修订《减少繁文缛节法》(Red Tape Reduction Act)正式纳入加拿大法律体系。该法例于2015年由哈珀(Stephen Harper)政府通过,原本旨在回应企业对监管成本上升的关注。
新修订将在该法的序言中加入条文,把其目的重新界定为同时用作调整“监管制度,以鼓励创新、竞争力或经济增长”。至于谁可获得豁免,则完全取决于部长的“意见”及其认为“适当”与否。法案列出五项基本条件,但核心仍在于部长是否认为相关豁免符合公众利益,以及其好处是否大于风险。
虽然法案规定,部长在发出豁免命令时,须公开其决策过程的描述及理由摘要,但同时亦容许部长自行决定,因“保安考虑”或“保护机密或个人资料”而删减内容,令透明度备受质疑。
在理论层面上,修订甚至可能容许部长豁免个别人士遵守《加拿大选举法》(Canada Elections Act),而相关理由亦可因涉及“机密或个人资料”而不对外披露。
有关条文本周在国会财政常设委员会上被提出讨论。保守党国会议员Sandra Cobena质疑,为何政府需要“赋予部长权力,让其可就几乎所有非刑事联邦法律,豁免任何个人或公司”。对此,联邦身分与文化部长米勒(Marc Miller)回应称,政府“未必一定需要这些权力,但作为工具是有用的”,并认为这有助政府“以更快速度把事情完成”。
这亦非卡尼政府首次寻求类似的非常权力。今年6月在保守党支持下通过的《C-5号法案》,已赋予总理权力,容许就被视为“符合国家利益”的项目,豁免公司遵守多项联邦法律,包括《印第安人法》、《渔业法》及《濒危物种法》等。
(图:加通社、联邦国会)T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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