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判囚20年 警方国安处:欢迎法庭重判 突显其罪魁祸首角色
黎智英串谋勾结外国势力案今判刑,警务处国家安全处总警司李桂华于法院外表示,警方欢迎法庭重判黎智英20年,判刑反映罪行严重性,突显其“罪魁祸首”及“幕后推手”角色 ,其案中行为“极度卑劣”。李桂华另提到,虽然黎智英以健康状况为求情理由,但实际上得到惩教署和医管局妥善照顾,称“明显地,黎智英系对香港无做过啲咩嘢好事,可以用嚟做一啲求情理由”。
国安处:判决彰显公义
警方国安处总警司李桂华表示,法庭的判决彰显公义,清楚显示黎智英所犯罪行非常严重,必须严惩。他指出,法庭裁决理由已明确指出黎智英为案中主脑,黎智英勾结外国对国家和香港实施制裁,及透过其“传媒王国”、即《苹果日报》及其“一手培植出嚟嘅激进份子”进行反政府“煽动性宣传”,“其实佢(黎)系想造成一个里应外合嘅情况,行为系极度卑劣”。
对于黎智英早前求情时,以其年老、健康状况及被单独囚禁为求情理由,李桂华今指黎的病情有得到惩教署及医管局妥善照顾,而黎亦自行向惩教申请单独囚禁,“明显地,黎智英系对香港无做过啲咩嘢好事,可以用嚟做一啲求情理由”。









李桂华重申,任何企图危害国家安全的人都难逃法网,在事实和证据面前,任何狡辩都会不攻自破。他强调,此案与新闻自由完全无关,被告是利用新闻报道为幌子,以假新闻、假消息荼毒社会大众,行祸国害港之实。
案件审讯程序反映司法制度严谨
李续指,由2020年8月拘捕黎智英至今已有5年半,案件司法程序充分反映司法制度严谨,包括156日的公开审讯、2220项证物、逾8万页文件及17名证人供词,详尽步骤,法庭采用最严谨的刑事举证标准及公开透明的程序进行,实属“香港法治精神最佳写照”。
李又向负责本案的警务人员致谢,指负责如此复杂、敏感和涉及多名严重罪犯的国安案件,所面对的难度和压力可想而知,审讯期间亦有外来的抹黑和恐吓,冲击着本案司法和检控人员,正如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在今年法律年度开启仪式中所提到,上述恐吓行为无疑于贪腐行贿,是破坏公义的手段,为文明社会所不容,他由衷地佩服负责案件的人员没有一线动摇,“无惧无畏地履行佢哋嘅职责,彰显咗公义。”
吁市民警惕国安风险 勿掉以轻心
李桂华提到,在黎智英及其控制的《苹果日报》与外部势力影响下,有被煽动的年轻人最终因承担违法后果而入狱。他提醒,即使黎智英等人已受法律制裁,国家安全风险仍然存在,外部势力及反中乱港分子仍伺机破坏香港稳定,国安处会用好要用好《香港国安法》、《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及其他相关的国家安全法律;市民大众亦要积极成为维护国家安全的参与者和贡献者。
被问到《苹果》案件是否告一段落,李指本案审讯阶段暂时完结,对于被告会否上诉不得而知,但调查仍未完结,详情不便透露。李又认为判刑反映了案件严重性,就会否复核各被告刑期,警方须与律政司进一步研究。
至于黎会否在狱中“渡过余生”,李称“我哋在座之中,无人能够讲得到,呢个系个天先知道”,但重申“佢所获得嘅刑期系佢十分应得”。李又指黎智英“夸大”了其健康问题,而法庭有因应黎的健康状况给予少许减刑,仅仅是对其“格外施恩”。
另外,本案其他被告包括从犯证人陈梓华判囚6年3个月、李宇轩监禁7年3个月、张剑虹、陈沛敏分别判囚6年9个月与7年、杨清奇入狱7年3个月;另罗伟光、林文宗及冯伟光各判囚10年。而三间相关公司各罚款300万4500元。
记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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