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大火︱1.5亿紧急警示系统唔响? 政府:火警属地区性事故 已透过新闻公报、电台等通知市民
政府于2020年花费1.5亿元公帑,推出“紧急警示系统”,以在极端天气、重大公共安全和大型公共卫生事故等,通过流动网络向流动服务用户发出公告及信息,从而让公众得以迅速采取应变措施。有意见认为,去年11月大埔宏福苑发生五级火警时,政府应使用该系统向市民作出警报,通知屋苑居民离开灾场。
政府:宏福苑火警属地区性事故 故未有启动紧急警示
商经局局长丘应桦回复选委界立法会议员黄锦辉书面质询时表示,紧急警示系统的设计是向全港流动用户发出警报,而大埔宏福苑火警属于地区性事故,因而未有启动紧急警示系统向全港流动服务用户发送紧急警报。
推出至今只响过一次 为伊利沙伯医院发送紧急警示
翻查资料,系统推出至今,只在2022年3月,伊利沙伯医院被定为新冠肺炎定点医院时,曾发送紧急警示通知市民。而在2023年9月“五百年一遇”黑色暴雨期间,网民涌到天文台社交平台怒批黑雨无预警,质疑紧急警示系统“形同虚设”。
特首李家超当时回应称,最能够让市民接触到讯息为首要,相信不是渠道的问题;环境及生态局局长谢展寰则指“大型地震或海啸等才使用”。





政府:警号声已发挥即时警示作用
回复又指,消防处于接获报案后已在5分钟内迅速抵达现场。在消防车及警车到达火警现场的时候,相关车辆的警号声已发挥即时警示作用,以提醒居民有火警发生。警务人员亦有使用警车及无人机上的广播系统呼吁市民即时疏散。此外,政府已透过新闻公报、电台及电视台即时和循环播出“大埔火警特别通知”,特别是提醒附近居民宏福苑发生火灾。
政府指,紧急警示系统所发放的警示分为两级,包括“紧急警示”用于呼吁市民采取行动以避免个人健康、安全或财产可能遭受的即时危险;及“极度紧急警示”用于要求市民就可能造成人命伤亡、严重人身伤害及大规模财物损失的明显及即时危险作出即时的行动。
根据机制,各政策局/部门在有充分理由的紧急情况下,在取得有关政策局局长的批准后(如属“极度紧急警示”,则亦须取得政务司司长的批准),可透过紧急警示系统发送警示讯息提醒市民迅速采取应变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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