犬只入食肆︱狗狗可否与主人一同进食?餐厅可否供应狗食物?即睇八大情景题Q&A
政府支持商界提供宠物友善活动空间,将推出新措施让食肆经营者申请容许顾客携带犬只进入食肆,预计2026年年中会批出首轮最多1000个申请。《星岛头条》整合8大情景题Q&A,让一众毛孩主人了解拟订的新规定下,携带犬只进入食肆须遵从哪些守则。
- 哪些餐厅可携带犬只进入?什么时候开始?
- 犬只可否一同进食?
- 可否使用餐厅餐具?
- 餐厅可否供应狗食物?
- 犬只可否坐在宠物车?
- 哪些犬只品种不可进入食肆?
- 犬只弄污餐厅或滋扰其他顾客,责任谁属?
- 狗主一次过可携带多少犬只进入餐厅?





Q1. 哪些餐厅可携带犬只进入?什么时候开始?
答:全港约630间火锅店和烤肉店不接受申请
为让市民可作出知情选择,获批准的食肆须时刻在入口当眼处张贴食环署指定样式的标示。首阶段拟设约500至1000个名额,最快会在6月批出牌照申请。基于安全考虑,不会接受全港约630间火锅店和烤肉店,包括铁板烧、韩式烧烤等。而餐厅领牌后,亦不可售卖会在餐桌上加热或火锅类食品。
食环署在批出申请后,会在网上公布获批准参与计划的食肆名单,以方便市民搜寻和选择。
Q2. 犬只可否一同进食?
答:可以,但须以1.5米内的牵引带控制
进入餐厅的犬只须以长度不超过1.5米的牵引带控制,由成人握持或绑在固定附着物,但餐厅不得容许犬只上餐桌。如餐厅采用开放式厨房,与该厨房相连的吧枱座位不得容许顾客携狗就座。
食肆自行决定犬只可否放在顾客座位上
食环署会编制“指引”,就食肆自行决定的事项和需考虑的主要因素(例如犬只可否放在顾客座位上、每位顾客可携带的犬只数量、是否设置犬只友善 区域或时段等)为食肆经营者提供参考。
为减低犬只一旦失控时可造成的安全风险,获批准餐厅在任何时段和座位区域均不得在餐桌上烹煮或加热食物(包括明火或电热炉等加热器具,但不包括用作茶饮保温的蜡烛或电热杯垫等)。如要设置自助餐食物加热或翻热区,须与座位区/餐桌间保持最少3米距离,并确保犬只不会到达该区域。
Q3.可否使用餐厅餐具?
答:餐厅不得容许犬只使用餐厅的可重用餐具
为保障食物卫生,食环署会施加牌照条件以确保人和狗的食物和餐具得以明确区分。餐厅不得容许犬只使用餐厅的可重用餐具,如有需要,食肆可选择提供或出售非塑胶即弃餐具(如木制或纸餐具)。
Q4. 餐厅可否供应狗食物?
答:不得在餐厅内烹煮或准备狗用食物
为保障食物卫生,食环署会施加牌照条件以确保人和狗的食物和餐具得以明确区分,包括不得在餐厅内烹煮或准备狗用食物,该些食物只可用预先包装的方式提供或售卖。
食客可自备狗食品、或将人类食品分给犬只
狗主亦可自备犬只食物,但不可以共用人类的餐具。至于餐厅售卖的食物/餐点,只要是供应给人类食用,犬只食用也无问题,食客可自行选择“分食物”给犬只。
Q5. 犬只可否坐在宠物车?
答:可以,但须以牵引带控制或绑在固定位置
犬只进入餐厅,即使坐在宠物车,也须以长度不超过1.5米的牵引带控制,由成人握持或绑在固定附着物,例如固定在地面或墙身的装置(包括固定在地上的餐桌或椅子,但不包括可移动的餐桌或椅子)。
Q6. 哪些犬只品种不可进入食肆?
答:“已知危险犬只”和“格斗犬只”禁止进入餐厅
署方建议禁止“已知危险犬只”和“格斗犬只”进入餐厅。根据《危险犬只规例》(第167D章),如犬只在没有被激怒的情况下咬噬或袭击任何人或受饲养的动物,而导致其死亡或身体严重受伤,又或屡次袭击他人,法庭可宣布该犬只为“已知危险犬只”。
“格斗犬只”指第167D章所列种类的犬只 (如比特斗牛㹴等)。根据渔农自然护理署的资料,这两类犬只全港现时只有共约30多只。
Q7. 犬只弄污餐厅或滋扰其他顾客,责任谁属?
答:食肆经营者和携带犬只顾客均有责任管控犬只
政府表明,食肆经营者和携带犬只的顾客均有责任有效管控犬只,以保障食肆顾客和员工安全,狗主有责任控制好犬只。如犬只在餐厅内排泄,必须即时彻底清洁及消毒,以为维持餐厅洁净。若犬只与其他顾客或员工发生冲突,包括弄污或咬烂餐厅物品,餐厅经营者可与狗主、食客商讨、按情况处理。
Q8. 狗主一次过可携带多少犬只进入餐厅?
答:食肆可自行决定顾客可携带的犬只数量
政府表示,由于个别食肆的环境、人手安排和运作各有不同,食肆经营者可因应实际情况自订营运安排和餐厅要求。食环署会编制“指引”,就食肆自行决定的事项和需考虑的主要因素(例如犬只可否放在顾客座位上、每位顾客可携带的犬只数量、是否设置犬只友善区域或时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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