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装惹祸?公屋装修烂尾半年未入住 房署拟收楼求教Po惹议|Juicy叮
有网民在社交平台以匿名发帖“代朋友问”,指其朋友上年成功抽到公屋,却因“装修师傅拖期又烂尾”,需要另聘师傅接手,导致延误,如今房署以“太耐半年未入住”为由,正准备收回单位,令事主不知所措,急忙向网络寻求解决方法。
公屋装修烂尾半年未入住 房署拟收楼求教Po惹议:豪装惹祸?↓↓↓↓











有网民在“公屋讨论区”FB专页发帖表示,其朋友去年抽到公屋,但因为装修师傅“拖期又烂尾”,结果找来第二位装修师傅接手,至今迟迟未入住,已大半年遭房署“话太耐半年未入住,要收返”,楼主非常徬徨,发帖向网民求救。
公屋豪装肇祸?网民激辩
帖文一出引发网民激烈讨论,意见两极,不少网民将矛头指向事主可能对装修过于讲究:“有D人将公屋装的好似豪宅”,认为“住公屋就唔好搅咁多野,简装就入住啦”,有人更留言讽刺地说“百万豪装是正常吧”。
不过,另有网民则持相反意见,为事主抱不平,认为公屋作为自己的“安乐窝避风港”,甚至是“随时都住一世”的居所,在经济许可下“想靓d搅好d有咩问题?”有网民亦认同指,基本如铺地砖、装冷气、间房、油漆等工程“都系基本嘢”,准备工夫亦需时,网民认为,将省下的私楼租金用来装修,换取更舒适的居住环境,“情感价值满满,就无话唔值”。
网民吁向房署解释 寻求酌情处理
面对事主“烂尾”的困境,网民们亦表示同情,纷纷建议事主应立即与房署沟通,并提交证据,例如“提交自己拍片及装修合约单俾房处”,或“影D相比主任睇”,解释情况以寻求酌情处理。
不过,部分网民对事主长达半年未入住表示质疑,认为此举已证明他“根本唔需要间屋囉”,“你攞咗屋半年都唔入去住,其实你都唔急住用”,有人认为事主有浪费社会资源之嫌,更留言“支持收房!”,有人亦怀疑楼主“代朋友问”只是掩饰,实际上是事主本人,“匿名+你~朋友~=已证明你无实质需要公屋了!”。
根据房委会与公屋租户所签订的租约,承租人及名列在租约上的家庭成员在租约生效日期后一个月内,必须搬入该公屋单位,并须经常持续居住于承租单位内。
来源:公屋讨论区@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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