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疑为金钱纠纷持铁通互殴致一方死亡 被告警诫下称:佢争我钱唔还⋯⋯嬲得滞先打佢
两名无业男子4年前疑因自行车买卖金钱纠纷,在天水围手持长铁通互相挥打,涉欠款$800的58岁男买家被砸伤倒地,送院抢救殆,两日后不治。男卖家否认谋杀罪,案件今于高等法院3男4女陪审团席前开审。被告在录影会面下交代两人因维修自行车而认识,他为死者垫支购买二手自行车后,死者却杳无音信,甚至封锁他手机,他无法联络死者遂上门“追数”,惟“见佢想打人咁,咪落地下打”,互殴后,“见佢突然之间跌系地下,晕低咁,我咪惊,即刻走囉”。
目击者拍下被告持铁通击中死者后离去
现年51岁的男被告王冠铭否认在2022年10月31日于香港谋杀58岁男子罗振成。被告被捕后在警诫下称“佢争我钱唔还,咪同佢嘈交,嬲得滞先打佢,佢系咁X我”。
控方在庭上播放天水围天恩邨恩盈楼及元朗水边围邨湖水楼的闭路电视片段,显示被告出入楼宇及上落电梯的时间,另播放案发现场附近的行车记录仪片段及目击者所拍摄的片段,当中显示被告与死者发生口角,被告手持铁通指向死者并称“唔好走呀”,被告便向前大力挥动铁通。行车记录仪片段未能拍摄到两人的打斗场面,但录下了两人的打斗声、对骂声及铁通挥动声。
目击者所拍摄的片段则显示,被告及死者两人各自手持铁通向对方挥舞,死者在打斗期间遭被告手持的铁通击中,晕倒并向后倒地,头部着地。死者躺在地上一动不动,被告把银铁通大力扔在地上,上前查看死者状况后,转身离开案发现场。
被告警诫下称上门追数继而动武无心杀人
控方在庭上播放被告录影会面纪录片段,被告交代他与死者“成哥”在案发前一至两个月因维修自行车而认识,他代死者垫支购买一辆二手自行车,但死者其后音讯全无,死者更将其手机号码封锁,令他无法联络死者。被告指自己别无他法,10日后遂决定亲自上门追讨欠款。被告在2022年10月28日至29日,先后三次前往死者位于天水围天恩邨恩盈楼的住所,首两次均曾发生口角。
事发当日即第三次上门时,被告向死者要求取回款项,“问佢攞番啲钱”,惟死者不断以粗言秽语辱骂他,“大声讲粗口闹我”,被告便回骂死者。死者亦表现出攻击意图,被告“见佢想打人咁,咪落地下打”,惟被告指他感到“好无奈”,解释指:“我唔系专登(要打交),(死者)无啦啦要人打交咁,唔知为乜”。
被告指他为自卫起见,在附近垃圾房拾获一支铁通傍身。两人在地下手持长铁通互殴时,被告指他“扑左佢一下 ,佢就瞓喺度,唔知扑到颈定头”。而被告“见佢突然之间跌系地下,晕低咁,我咪惊,即刻走囉”。被告解释“当时我好惊好乱”,故未有即时考虑救助死者或报警。被告亦提到其额头、手臂及背脊均受伤,重申他目睹死者倒地后已立即停止袭击,并非有意置人于死地。他另指他完事后“拎埋支‘武器’番屋企,等呀sir知道我用咩‘武器’打佢”。
死者头骨骨折死于创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
负责解剖死者遗体的时任法医林百通出庭供称,死者死因为“创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他分析死者头皮及头骨伤势均由硬物猛力撞击所致,死者头骨伤势包括线性骨折及移位性骨折,该骨折总长度为15厘米。法医发现死者头部有外在深层擦伤及瘀伤,内在另有“颅缝分离骨折”(Diastatic skull fracture)及“弥漫性蛛网膜下腔出血”(Subarachnoid Hemorrhage),内外伤势吻合并互相关连。
林百通解释“弥漫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在医学上有3个引发的可能性:(一)突发性 ;(二)创伤性;(三)医源性。突发性一般是指突然发生的出血性中风,创伤性是由外力撞击导致颅内出血,血液积聚在蛛网膜与软脑膜之间的空间,医源性则是因医疗操作或医疗程序有问题所导致血液流入脑部蛛网膜下腔。
林百通指出,头部跌落地上不会引致如此致命性创伤,相信有硬物猛力击打死者头部或死者猛力撞向硬物,才会导致这种头部瘀伤、“颅缝分离骨折”及“弥漫性蛛网膜下腔出血”。林百通确认死者死因为“创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死者所有伤势均由钝器所伤,并非由利器所伤。
辩方盘问时问及林百通,若死者头部受到如此重伤,为何并非即时死亡,而是事发3日后才死亡?林百通回应指,死者被送往急症室时已没有生命表症,医疗团队为死者急救、插喉及使用呼吸机,故可暂时支持被告呼吸,延缓其伤势,令死者可维生数日,但并不可治愈死者。而且“弥漫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可导致脑水肿,过程需时数日。
案件编号:HCCC52/2024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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