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中年汉认贩毒囚7年2个月 官指警员供词矛盾磅毒混乱故不计算部份毒品
47岁兼职中港司机因疫情而失业,2020年中在九龙城广场外贩毒时行迹可疑,遭警员截查拘捕,身上搜出冰毒及“K仔”,被控贩毒罪。被告承认贩毒,惟质疑其中24.4克冰毒并非从其身上检获。经过纽顿聆讯后,高等法院法官郭启安认为警员现场没有即时记录、磅毒程序混乱、警员供词矛盾,故认为有合理疑点,量刑时不计算上述24.4克冰毒,今判处被告监禁7年2个月。
郭官指现场警员供词矛盾 磅毒程序混乱
被告张宇驹承认1项贩运危险药物罪,承认于2020年7月30日,在九龙城贾炳达道九龙城广场外,非法贩运33.64克“K仔”及79.1克冰毒,但质疑其中24.4克冰毒并非从其身上检获,因此举行了纽顿聆讯裁断争议。经审讯后,郭官今认为搜身与跟进处理程序有重大瑕疵,现场警员搜获毒品时没有即时详细书面记录或让被告当场确认数量,导致后续完全依赖警员记忆。
郭官指出现场警员之间供词矛盾,引述拘捕警员声称在现场逐包清点并展示毒品,但在场戒备警员没有目睹任何清点动作,仅只见到拘捕警员直接将毒品交给女警员27436;女警称拘捕警员若不“数出声”便无法得知毒品数量,但“不记得”拘捕警员有否数出声。郭官分析上述矛盾直接影响“现场有否清点毒品”这一关键环节是否可信。
郭官再指出磅毒程序混乱,包括证物编号错乱,有两包毒品最初被错误编上同一证物号码,反映处理过程粗疏;磅重次序矛盾,警员即时纪录显示磅重次序与拘捕警员、女警所述的证物编号次序不符,显示磅毒过程未按供称顺序进行;合并磅重,女警承认因“心急”将两包毒品合并磅重,且在场警员没有制止,违反一般“逐包磅重”程序。郭官续指警员记忆存疑,拘捕警员与女警均称仅凭记忆纪录数十包毒品的细节,且未有事先沟通下,描述却能完全一致,违反常理。
郭官总结本案中,警方在搜获、磅重、编号等多环节也出现矛盾,构成合理疑点,即使控方有被告招认作为证据,但亦未能解决矛盾,法庭难以确信涉案2包毒品来源无误,故未达至毫无合理疑点,裁定该24.4克冰毒不应计算入被告贩运的毒品数量之内。
案件编号:HCCC 220/2023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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