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特政府以交通緩解措施取代測速相機 惟多倫多未必適合
【星島綜合報道】福特政府周五(14日)落實禁止測速相機的政策,改以推行交通寧靜(traffic-calming)措施。但據《星報》獲得的資料顯示,多倫多現有測速相機位置大多不符合省府提供的交通緩解基建要求。
福特曾批評測速相機是「賺錢機器」,承諾改以大型警示標誌、減速壆及減速墊等「經驗證」之手段取代。他亦提到可使用環島來減速。省府同時公布「道路安全基金」(RSIF) 獲4200萬加元即時撥款,供40個城市改建交通緩解設施,另有1.68億則供市政當局於明年初申請。
不過,多倫多市資料顯示,現有150個測速相機位置中,僅21個符合安裝減速丘或減速墊的要求;92個位置則因道路坡度、鄰近緊急設施或主幹道規定,自動不符合;另有37個位置仍需進一步研究。減速墊僅適合極低速的巷道環境,因此150個測速相機之位置均不適用。市府指出,環島需大量土地,城市密集區難以施行。
多倫多大學附屬兒童醫院 (SickKids) 研究作者之一 Linda Rothman 表示,自上周五起,兒童及弱勢行人安全將受影響。她指出,減速丘確實有效,但無法全面鋪設,僅靠標誌和閃燈作用有限;駕駛者亦常抱怨減速丘帶來車損與腰背痛,且可能將交通轉向其他街道。
研究顯示,即使安裝標誌與線條,仍有超過四成駕駛者超速,Rothman 強調,需要更具實體威懾力的基建及執法配合學校周邊交通安全。即使38個潛在可用位置,也至少要一年半才能確定能否改造為減速丘或減速墊,重設道路可能耗時十年。
交通傷害研究基金會 (Traffic Injury Research Foundation) CEO Robyn Robertson 表示,省府提供的4200萬加元分配至40個城市只是杯水車薪,顯示自動化超速執法仍不可或缺,否則超速、交通傷害或致死事件恐惡化。
多倫多市長鄒至蕙亦警告,若省府未大幅增加撥款,校區穿越引導員、交通安全專員及其他安全措施亦將削減。市府指出,自2017年接管警務處校區穿越計畫起,2025年合約支出已達3200萬加元。鄒至蕙認為:「裁員或解僱學校交通保安不會令道路更安全,裁減或調走交通警察也不會讓城市變得更安全。沒有資金安裝交通寧靜設施、交通燈或社區安全區,更肯定不會讓多倫多人更安全。」多倫多市議會最終以 25 票全票支持鄒至蕙的動議,呼籲省府補償因禁令造成的損失。
省府同時稱,RSIF亦將協助補貼警力增加,以替代測速相機執法,但交通傷害研究基金會CEO認為執行成本更高——「需要遠多於一名攝影機的警力來達到相同威懾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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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加通社)T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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