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案下可大批撤销移民申请?移民部长解释是“特意”安排
【星岛综合报道】加拿大移民部长表示,对于新法案中赋予移民部可暂停或撤销移民申请的权力,当中是“特意地”对“公共利益事件”的定义不作明确界定。
移民、难民及公民部长迪亚布(Lena Diab)(下图)周四(30日)在出席国会众议院移民事务委员会听证会时解释,联邦政府提交的新边境安全法案,即C-12法案,当中未有明确界定何谓“公共利益事件”的定义,是为了让渥太华能够应对一些“不可预见的事件”。
她向委员会说:“那是特意不作出明确界定的,正如我所说,这是为了让政府在应对一系列威胁到公共利益的不可预见情况时,拥有最大的灵活性。”
迪亚布多次被追问政府将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运用这项新赋予的权力,以暂停或撤销移民申请及已有文件。
迪亚布表示,这些权力可以在国家出现安全紧急情况或公共卫生危机时使用,并说政府本可在新冠疫情期间,充分运用暂停移民申请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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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部(IRCC)诚信政策与计划总监朗治(Tara Lang)补充说,这项权力也可能用于在疫情期间大规模延长医护人员的签证。
联邦保守党移民事务评论员加纳(Michelle Rempel Garner)(下图)一再要求迪亚布厘清,立法中存在哪些保障措施,以防止滥用权力大规模更改或撤销移民文件。
加纳说;“你想让国会赋予政府权力,在未有定义的情况下,将他们不喜欢的一大群人踢走。在我看来,似乎就是这样了。那我怎能跟少数族裔社群说,我会投票支持这项法案呢?这简直太荒谬了,太违反加拿大的精神了。其实,你有什么具体保障(权力免被滥用)的措施呢?”
迪亚布回应称,这些权力“只会在特殊情况下运用”。她强调,运用这些权力必须符合《加拿大权利与自由宪章》的规定,并且必须与其他部门和内阁成员协商后才作出决定。
包括公民和移民权益组织在内的300多个民间团体,正在呼吁政府撤回推动这项法案,原因之一是这项新法案拟赋予政府可以大规模撤销移民申请及文件的权力。部分循“救生艇”来加并正在申请永居身份(PR)的港人移民,也对相关法案的潜在影响感到忧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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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移民律师协会(Canadian Immigration Lawyers Association)警告,C-12法案将赋予政府“过于广泛”的权力,可能赋予政府权力,在无需给予申请者“通知或回应的机会”下,取消签证、工签与学签,以及永久居留的申请。 (见另文)
有移民律师指出,移民部曾有大规模撤销移民申请的前科,2012年,数十万份技术移民申请被报销;2014年,又清除了投资与创业类项目的大批积压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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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Angrez Angurana/X、加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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