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妇庭上刺伤另一华妇案 上诉维持原判“谋杀未遂”囚12年
【星岛综合报道】根据最新裁决,一名女子在温哥华法庭上用锤子和刀刺伤了她的网络宿敌,其上诉被驳回。
据CTV报道,沈琴(Qin Shen,译音)因使用铁锤和剔骨刀攻击受害人陆静(Jing Lu,译音)而被判处12年监禁。该案于2023年开庭审理,沈琴被判谋杀未遂罪名成立。
卑诗省上诉法院周四(30日)公布的裁决显示,两人于2005年在一个面向中国新移民的网站上相识,她们之间“激烈的网上争吵”,最终导致两人在2019年的民事诉讼中均被判诽谤罪成立。沈琴也因违反法庭禁令继续发布有关陆静的资讯而被判藐视法庭罪。
上诉法院的判决书指出,这宗袭击事件发生在2021年5月25日,当时陆女士正在参加另一项藐视法庭申请的听证会——应沈女士的要求,该听证会以线下形式举行。判决法官认定,沈女士的攻击动机是“恶意”。
判决书写道:“沈女士采取了多项准备措施,包括携带刀和锤子,饮酒壮胆,携带一个行李箱到法庭,以便在袭击后将其带入监狱或逃跑,并身着一身红衣以掩盖血迹。”
“在法院,沈女士环顾走廊,确保附近无人。随后,在等待法官出庭期间,她从背后袭击了陆女士,用锤子猛击她,并用一把非常锋利狭窄的刀刺伤她。在一名法警进入法庭介入之前,沈女士至少用刀刺伤和锤击陆女士10次。”
沈琴上诉称,量刑法官未能适当或充分考虑其精神疾病如何导致其犯罪。
在审判中,法官承认沈琴患有忧郁症和酗酒,但认为这些与袭击陆静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判决书指出:“没有证据表明申某的精神疾病或酗酒对其暴力行为的影响程度足以降低其行为的道德责任。”
沈琴的辩护律师告诉上诉法院,这是足以构成重大错误、需要重新考虑12年刑期的判决。辩护律师的论点本质上是,沈琴的精神疾病是“孳生仇恨的土壤”,两者密不可分。
法院驳回了这一论点,认为法官确实考虑了沈琴的精神疾病与谋杀未遂之间的相互作用,并得出了合法合理的结论。
“我认为对沈女士的道德责任的评估没有任何错误。”判决书总结道。
(图:资料图片)
V11
>>>星岛网WhatsApp爆料热线(416)6775679,爆料一经录用,薄酬致意。
>>>立即浏览【移民百答】栏目:新移民抵埗攻略,老华侨也未必知道的事,移民、工作、居住、食玩买、交通、报税、银行、福利、生育、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