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提子扮日本货 果栏批发商违《商说》 判罚3.6万兼充公97箱提子
海关表示,一间水果批发及零售商因供应和管有一款附虚假产地的提子,违反《商品说明条例》(《条例》),今日(22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被判处罚款36,000元,涉案的97箱(485袋)提子亦被充公。
海关接获举报 指有内地提子包装称产地为日本
香港海关早前接获举报,指有一款怀疑附虚假商品说明的提子于市面上出售,其包装上的产地说明指产品于日本出产,惟该款提子怀疑产自中国内地。
经调查后,海关发现一间位于油麻地水果批发市场的水果批发及零售商,出售该款怀疑附虚假商品说明的提子。海关人员随后从该商户试购该款提子,当时该商户声称提子的产地为中国内地,然而包装上却附有日本出产的产地来源标签。

一间水果批发及零售商因供应和管有一款附虚假产地的提子,违反《商品说明条例》。资料图片(非涉案商户)

《星岛申诉王》早前搜罗4款香印提子,分别为(左起)日本冈山晴王、日本长野香印、内地产香印和云南香印。《星岛申诉王》图片

日本种植的香印提子,中间位置是光滑。《星岛申诉王》图片

内地种植的香印提子,中间位置呈凹陷。《星岛申诉王》图片

《星岛申诉王》早前收到报料,冈山产的晴王出现假货。《星岛申诉王》图片
海关检97箱同款提子 价值约3.7万元
由于该商户涉嫌违反《条例》,海关随后采取执法行动,在该水果批发及零售商检取97箱(485袋)同款提子,价值约3.7万元。
海关提醒商户遵守《条例》的规定,而消费者购买商品时亦应光顾信誉良好的商户。根据《条例》,任何人在营商或业务过程中供应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或管有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作出售用途,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50万元及监禁5年。
《星岛申诉王》日前报道,称收到读者报料,指自己怀疑买到内地货佯装日本货的香印提子,社交网站上也有不少网民中伏分享。有市民指内地货的包装使用日文字,难以辨别是内地货还是日本货。《星岛申诉王》访问水果商,直指冈山晴王最多假货,且内地货的包装与日本货的包装仿真度达9成,坦言单从包装上区分是“越来越难分”,但可从颜色、外观、味道等3种方法验明正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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