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華裔家長Jasmine有話說 087】我不是說測速攝影機 我是說你們省長很可疑
【專欄/華裔家長Jasmine有話說 087】下班去接孩子,心情焦急。但是前面出現一張憤怒的紅色面孔。我馬上減速。一直減到紅色怒容變成綠色笑臉。笑臉下的測速牌顯示我的時速降到30公里。
我每天途經兩所小學。這個牌子立在校區路段入口處。
安裝電子測速加笑臉/怒容牌是最近幾年的事。我第一次看到就覺得,好聰明啊。那張電子面孔,加上電子測速牌,比原來經常被忽略的減速路標有用多了。
校區必須減速。無庸置疑。但是其他路段就不好說了。
如果對大家提問,你是否從沒超過速?估計沒有一個人舉手。
因為沒有人從沒超過速。
我百分之百確信我的判斷是正確的,因為我每天都開在路上。
每個人都超過速。不同的,只是路段,時間,還有超速的幅度。
超速5公里?應該不算事吧。超速10公里?也十分常見。
剛好看到新聞,多倫多測速相機超速罰單有門檻,時速超了11公里才開罰單。
可見制定法規者也知道大人都像小孩。你給小孩子一分權,小孩子必然用到五分。大人也一樣。在限速50公里的路段大家都開55公里到60公里。那麼為什麼不直接限速60公里呢?
因為如果限速60公里,人們就會開到70公里了。
所以超速就是人的本能,沒有規矩,沒有懲罰,治不了。
我突然想起一件往事。十幾年前我回國,和國內朋友聊起溫哥華有測速相機。他聽了以後不可置信。他的想法是,怎麼西方民主國家也會有和國內交警一樣偷偷「攔路搶劫」的作法?
我又說,路邊會有路標,提醒前方有測速相機。他聽到以後臉色一鬆。我猜,大概在他心目中,「外國的月亮」又圓回來了。
我心裡當時的想法其實也一樣。那塊提醒有測速相機的路標,說明測速相機的本意,不是創收和搶錢。就和校區路段前那個生氣面孔的作用是一樣的。
根據網上信息,我們卑詩省的測速相機是1996年開始使用的,至今近30年。安省的測速攝影機2010年左右開始使用。2019年,安省啟動自動速度檢測計劃(Automated Speed Enforcement Program)。
就是這個自動測速相機引起了安省福特省長和各級市長的「對峙」。
福特省長誓言要全拆全廢除。市長團連署建議不要拆。
福特省長說這些測速攝像機是cash grab。撈錢。過分了吧。一省之長,說話這麼片面,極端,缺乏理性,十之八九,體現的不是他的智商,而是他的心計。
回到測速機本身,我雖然沒有去過安省,但是我相信幾件事:第一,靠近測速機時一定有提醒前方有測速機的路牌。第二,測速攝影機的安裝路段都是容易超速和容易出交通事故的路段。第三,司機們開到有測速機的路段,一定都會減速。哪怕過了該路段馬上加速,但是在該危險路段一定減了速。第四,收到罰單的車輛都是確確實實超了速的,而且不只超了一丁點。
超速違規繳罰款,有什麼不對麼?
到了一省之長福特嘴裡,就變成撈錢了。身為富商和政客的福特,這時候儼然成了普通打工階級的代言人了,心疼起普通打工人的錢袋了。
所以打情緒牌真是好使。講老百姓愛聽的簡單故事真的管用。
福特也是破口罵過國境南面的那個喜歡代表「紅脖子」的總統的。但是我深刻懷疑,他看到那個總統那麼喜歡用感嘆詞和語氣詞,喜歡在社交媒體上發文,喜歡代表廣大老百姓,心裡一定暗想,這些招數不錯哦,我也要學起來。
再回到測速機本身,第一,當年安裝這些測速機,用到就不是納稅人的錢嗎?現在你說拆就拆,反正不是你自己口袋裡的錢是嗎?
第二,測速機開出的罰單,是超速司機的錢,是他們本來就該付的,怎麼就能和納稅人口袋裡的錢劃等號呢?
第三,測速影像機肯定有可調整和改進的地方,如安裝的路段和角度等。部分測速機反覆遭人破壞,就一定是本身有問題。那麼改正存在的問題不行嗎?有必要矯枉過正,全部廢除嗎?
福特張口閉口要全部廢除,不就像個意氣用事的小孩子嗎?可是表現得像個小孩子,也許就是他的心計所在呢。這樣,老百姓才覺得他貼心啊。這樣,以後選票才會落到他口袋裡啊。
所以我說了這麼久測速攝影機,並不是想說測速攝影機。我其實是想說福特,和福特這樣的政客。
如果人們可以自己管理自己的事物,該多好。可是不行,人太多,必須選代表。可是選出來的代表,必然給一分權,就用五分。
就是這麼個解決不了的悖論。奈何。
撰文:語冰
圖片: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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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湖南人,廠礦子弟,移加二十餘年。兩個孩子的母親。重構寫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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