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管主任与承办商3人涉隐瞒利益冲突 诈骗私人屋苑法团工程费100万元遭起诉
廉政公署早前接获有关筲箕湾一个私人屋苑的楼宇维修贪污投诉,经深入调查后昨(14日)落案起诉1名物业管理公司物业主任及两名工程承办商,控告3人涉嫌以欺诈手段,包括隐瞒利益冲突及提交虚假报价单,以获取该屋苑多项小型维修保养工程,涉及工程费用共约100万元。3名被告获廉署准予保释,分3案明于东区裁判法院答辩。
3名被告依次为吕建法,71岁,港深联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港深,现称港深智能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港深智能管理))前物业主任,被控两项欺诈罪;毛文佳,68岁,大通渠务水电工程(大通)东主;及温文田,68岁,金威工程(中国)有限公司(金威)唯一董事及股东,各被控1项欺诈罪名。
隐瞒利益冲突诈工程费
廉署指,案发时港深为筲箕湾私人屋苑新成中心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吕建法于案发初期受雇于港深,派驻新成中心协助其业主立案法团(法团)处理采购事宜及监督工程承办商。港深要求员工书面申报与承办商的利益冲突。至2023年初,新成中心法团直接聘任吕建法为行政主任。
首宗案件于2017年11月至2023年5月期间发生。吕建法涉嫌向新成中心法团隐瞒他是新世代能源管理有限公司(新世代)的重要控制人,意图诈骗而诱使新成中心法团就安装一项节能照明系统,向新世代支付服务费共逾29万元。
吕建法又涉嫌向新成中心法团隐瞒他在坤记工程公司(坤记)拥有财务利益,诈骗法团就27项小型维修保养工程,向坤记支付工程费用共约38万元。
廉署调查发现,新世代及坤记均由吕建法成立,他案发时直接或间接控制该两间公司。
串谋两承建商提交虚假报价单获取工程合约
另外两宗案件亦发生于吕建法任职新成中心物业主任及行政主任期间。当时新成中心法团就多项工程邀请报价,每项工程必须取得最少3份报价。有关报价由吕建法收集并交予该法团。
大通东主毛文佳涉嫌于2017年8月至2023年5月期间,向新成中心法团讹称另外两间工程公司曾就16项维修工程发出报价单,从而诱使法团将该等工程判授予大通,并支付服务费工程费用逾26万元。
金威董事温文田则涉嫌于2023年3月至8月期间,向新成中心法团讹称另外两间工程公司曾发出报价单,诱使该法团将一项固力电力装置定期检查工程合约判授予金威,并向金威支付费用约7万元。
廉署调查揭发上述4间工程公司,根本不存在或没有就工程提交报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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