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擬修例】加人海外出生子女不再自動獲公民身份

【星島綜合報道】國會眾議院委員會提案修改法例,令加拿大人在海外出生子女不再自動獲得加拿大公民身份,須與歸化入籍的移民一樣,要通過語言、對加拿大歷史認知和安全審查的審核,才可取得公民身份。現時加人在海外出生的第一代子女是會自動成為加國公民,修例後,這些第一代子女在海外出生的子女及其後代則要附合條件方可成為加國公民。
移民事務委員會於上周已二讀通過了C-3法案的修正案,該修正案將提交眾議院批准。委員會議員以5比4通過了這項由聯邦保守黨提出的C-3法案修正案,下一步將提交眾議院審議。保守黨4票及魁人政團1票贊成,自由黨4票反對。
安省法院在2023年作出一項裁決,推翻了哈珀執政年代的訂立的法例,該法例規定禁加拿大人在外國出生的子女,不能世襲父母的加拿大公民身份。聯邦政府未有對法院推翻該法例的裁決提出上訴。保守黨提議的修訂,正是對此作出回應。
這個被稱為「迷失的加拿大人」(The Lost Canadians) 的新法案,旨在取代訂立於2009年而現被裁定為違憲的法例,並將會對公民身份的承襲制定新規則。
住滿三年方可傳承公民身份
如果新例獲得通過,非加國出生的加拿大公民,仍可將其公民身份傳承給其在外國出生或被收養的子女,但只適用於在2009年原法案生效後出生的人。當新法案通過後,非加國出生的加拿大公民父母其中一人必須於最近五年內在加拿大累計住滿三年(即1,095天)後,才可把公民身份傳給子女。
2009年距今16年,在新法案下可以從父母直接承襲公民身份者,大多為未成年人士。
保守黨的修正案建議,加拿大人的第一代外國出生子女會自動成為公民,而第一代外國出生子女所生的第二代及其後裔就須接受語言、歷史知識和安全審核;修正案並建議第一代外國出生子女在生第二代須5年內有3年(1,095天)住在加拿大。
保守黨國會議員兼移民事務評論員加納(Michelle Rempel Garner)表示:「憑藉C-3法案獲得公民身份者,不必像歸化入籍者那樣,接受公民身份審核程序,這似乎很不公平。」
自由黨國會議員扎希德(Salma Zahid)則表示,擔心修正案會對出生可獲得公民權設定條件。
她說:「這項法案討論的是公民身份,而不是移民。部分憑出生獲取公民身份的人須先接受語言和知識考核,而另一部分人則無須考核。對本屬他們生而有之的權利加設條件,這是不公平的。這似乎是回復將加拿大人分成兩級的制度。」
設五年期限 海外家庭難符合
保守黨的修正案也提到,上述第一代海外出生人士須在加拿大累計住滿1,095天,並且必須在子女出生前的5年內完成,子女才有資格承襲其公民身份。
加納解釋,這項規定將使從父母承襲公民身份的要求,與新移民申請入籍的規則看齊。

她表示:「為了維護加拿大公民身份的內在價值,應該要求獲得公民身份者須與加國有密切的聯繫。現行的歸化入籍規例,將此定義為在5年內有3年(住在加拿大)。」
加納續道:「(申請人)必須作出努力,確保自己在加拿大住上了一段時間,才能將公民身份傳承給子女。」
移民部公民身份政策處處長黃溫(Uyen Hoang)向委員會表示,在法案中增設居住年期要求,可能會製造新一批「迷失的加拿大人」。
她表示,一些居住在外國的加拿大人家庭,可能仍然符合與加拿大有密切聯繫的標準,卻未必符合5年內的期限。
法院設定11月21日午夜為聯邦政府通過該法案的最後期限。政府官員表示,如果錯過了期限,將有為數不詳的人士自動成為加拿大公民。
去年12月國會預算官在報告中估計,「迷失的加拿大人」法案將影響約11.5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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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加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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