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8年前被利诱跨境贩毒 与3指使者落网均罪成 主谋重囚30年
高等法院今日就2017年一宗串谋贩毒案作出裁决,案件涉及4名被告(23至32岁),包括3名本地男子及1名本地女子。其中女被告被裁定两项串谋贩运危险药物罪成,而另外3名男被告则被裁定一项串谋贩运危险药物罪成,4名被告分别被判处6年4个月至30年监禁。
2017年7月4日,毒品调查科探员在深圳湾管制站截查一名当时仅15岁、刚从内地返港的本地女子,并在她携带的行李箱内搜出20公斤可卡因,当时市值超过2000万港元。探员随即以贩运危险药物罪名将该名女子拘捕。
其后,警方发现该名女子曾多次往来内地及港澳贩毒。经深入调查后,警方成功锁定背后操控的3名男子,亦即案中其余3名被告,他们于2017年7月至2019年10月期间先后落网。其中女被告及2名男被告已分别于2019年6月及2022年8月认罪,法庭最终判处该3名被告6年4个月至22年监禁。

至于最后一名男被告,经过三星期在高等法院审讯,法庭于今日裁定该名被告罪成。法庭根据涉案毒品数量,以27年4个月为量刑起点,并就多项因素,包括案件严重性、跨境元素,以及利用未成年人士犯案等,该名男被告最终被加刑至监禁30年。
毒品调查科行动组高级督察陈力豪指,案件反映出无论是亲身贩毒,或是背后操纵,同样须负刑责;又警告毒贩们切勿以为不直接处理毒品,遥距控制他人贩毒,便可置身事外独善其身,相反这类行为已构成串谋贩运危险药物,刑责与亲身贩毒相同,甚至更为严重。
此外,警方形容利用未成年人士贩毒的行为十分卑劣。案中女被告当时仅15岁,因想赚取快钱,受同案三名被告以数万元酬劳作金钱利诱,被招揽成为运送毒品角色,结果断送自己前途。本案虽2017年发生,但经过为期8年的调查与检控工作,警方最终成功将所有涉案被告绳之于法,使他们为自己贩毒行为承担责任。警方直言,案件不仅反映警方在打击毒品方面的专业能力与持续决心,也证明警方会锲而不舍、追查到底,务求将不法之徒一网打尽。
最后警方强调,对于任何形式贩毒均零容忍,将继续采取情报主导方式,打击所有贩毒活动,重申贩毒是一项极严重的罪行,呼吁市民切勿以任何形式参与,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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