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招揽亲朋及同袍作傀儡保险代理呃佣金 男警长与男警等6人被控21罪 保释至11.6再讯

36岁男警长涉嫌招揽兄长等亲友及一名同袍,充当傀儡保险代理及投保人,虚报资料投保20份保单,诈骗2间保险公司共约300万元花红佣金。男警长又涉与友人制作虚假学历证明,以助友人获保险公司聘用。男警长和警员等6人共被控欺诈及串谋制造虚假文书等21罪,今于东区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暂毋须答辩,裁判官屈丽雯应控方申请,押后案件至11月6日再讯,待准备转介至区域法院的文件。期间各被告获准以3,000元至10万元等条件保释候讯。
6名被告所涉控罪包括欺诈及串谋制造虚假文书
被告各准以3,000元至10万元保释,不得离开香港、须交出旅游证件、须居于报称地址、更改住址前24小时须通知警署、须每周到警署报到一次,以及不得接触控方证人。
6名被告依次为36岁侦缉男警长林显豪,被控20项欺诈罪,及1项串谋制造虚假文书罪;39岁男仓务员林振邦,被控12项欺诈罪;29岁女商人刘臻颐(前称刘敏仪),被控1项欺诈罪,及1项串谋制造虚假文书罪;34岁中医诊所女助理余晓丹,被控4项欺诈罪;46岁事务律师许懿,被控1项欺诈罪;以及29岁侦缉警员施匡泽,被控1项欺诈罪。



林显豪涉招揽兄嫂及友人等充当傀儡保险代理呃佣金
控罪指林显豪于2016年12月至2024年6月期间,与一名先后任职香港永明金融有限公司(永明金融)及中国太平人寿保险(香港)有限公司(太寿香港)的人员,分别与同案五名被告,先后多次向永明金融及太寿香港作虚假陈述,指涉案20份保单申请均为真确;保费或供款均由投保人支付;以及涉案傀儡保险代理曾亲身会见投保人,并清楚解释产品特点、收费及投资风险等,意图诈骗而诱使该两间保险公司承保保单,并向相关代理支付佣金、花红及津贴等款项。
林显豪的兄长林振邦和大嫂余晓丹,以及林显豪的友人刘臻颐在案中充当傀儡保险代理,而许懿及施匡泽则是傀儡投保人。
串谋制造虚假文书罪指,林显豪及刘臻颐于2021年1月15日至5月18日期间,与其他人士串谋制造多份虚假文书,包括看来是由美国伊利诺大学芝加哥分校于2019年6月16日发出的证书,证明刘臻颐已获授经济学文学士学位,及2份上述大学分别于1996年10月15日及2019年6月23日发出,以刘臻颐为名的经济学文学士学位成绩表,意图由刘臻颐藉使用该等文书而诱使太寿香港接受它们为真文书,并作出或不作出某些作为。
两涉案警已被停职
警方回复查询指,涉案警长林显豪隶属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而警员施匡泽则驻守葵青区,2名警务人员已被停职。警方非常重视人员的操守,任何人员干犯违法行为,定必严正处理。警方于司法程序完成后,会根据既定程序作出跟进。
案件编号:ESCC2632/2025
法庭记者:雷璟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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