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詩男子想從家人44公司100多房產中分一杯羹 反遭法官勒令賠520萬元
【星島綜合報道】卑詩省一名男子因指控父母和兄長在家族生意收益上分配不公平而起訴他們,結果反而被判須向父母支付超過500萬元。
據CTV報道,根據卑詩省最高法院上周發布的一項裁決,尼克(Randeep Nijjar,Nick)未能提供證據,證明其對父親鮑勃(Bhupinder 「Bob」 Nijjar)、母親拉吉(Rajinder 「Raji」 Nijjar)和兄弟拉傑(Rajeev 「Raj」 Nijjar)在家族生意收益上分配不公的指控。
與此同時,法官威爾金森(Sandra Wilkinson)反而認可了鮑勃和拉吉提供的證據,證明他們針對兒子的反訴,裁定尼克違反多項協議,並將父母的資金挪作自己及其所控制的公司使用。
根據威爾金森的判決,尼克總共剝奪了父母5,246,754.99元,並在此過程中獲得了不當利益。
所謂的「尼賈爾家族企業」
尼克索賠的核心是他所謂的「尼賈爾家族企業」,這是他與鮑勃、拉吉和拉傑之間達成的一項口頭協議,用於規範家族成員如何投資房地產開發和酒店管理。
判決書詳細列出了該家族在40多年來參與的數十處房產和公司,主要集中於所謂「基礎公司和項目」。「尼克提供了一份包含44家公司和100多處房產地址及酒店的清單,並表示這些清單並非全部。」
威爾金森認為,這些堆積如山的證據的問題在於,它們並不能證明尼克所聲稱的口頭協議的存在。
判決書中寫道:「尼克並沒有專注於證明其訴狀中所指控的協議,而是在整個審訊過程中,提出雙方之間存在多個單獨和/或不斷變化的協議。而所謂協議的條款就像是流水賬。」
法官得出結論,雙方並未成立任何合約,因此無法認定尼克的家人有違約。
判決書中寫道:「尼克可能期望他的父母繼續給他越來越多的錢。」
「尼克可能想擁有和他兄弟一樣多的財富。或許尼克認為自己身為成功人士的兒子和兄弟,也應該從中受益。但尼克的主觀意圖和願望並不能構成合約。為了證明他的觀點,他需要提供更多證據。」
由於缺乏支持所謂尼賈爾家族企業的證據,這不可避免削弱了尼克的主張,亦即他聲稱的父母和兄弟從家族企業生意的利潤中不當獲利,其中包括他所應得的份額。
判決書中寫道:「尼克的詳細資料表明他有權獲得與拉傑相同的份額。但在庭審中,尼克的證據指拉傑的份額為『零』。因此,根據他的辯護,尼克的份額也同樣為零。」
對「尼賈爾家族企業」造成損失
此外,判決書指尼克給「尼賈爾家族企業」造成的是損失,而不是利潤。他多次未能參與或開展工作。他從至少3家他聲稱屬於該家族企業的公司中獲取資金,並且未經授權。他也未能證明該家族企業因其貢獻而獲得更多財富,也未能證明他從中獲得的任何利潤分成。
出於類似原因,威爾金森駁回了尼克的所有主張,包括會計與追蹤請求、返還及損害賠償,以及各種未在法庭文件中提出但在審訊期間提起的「未申述的索賠」。
鮑勃和拉吉則對4家編號公司提起了反訴,他們指控自己的兒子曾經就溫哥華的多個發展和房地產項目與他們訂立過多項協議,並且違反了這些協議。
威爾金森發現,尼克確實「屢次」違反了他與父親達成的幾項協議,並挪用公司資金購買房產。
雖然尼克向法庭辯稱,這些房產實際上是用自己或妻子的錢購買的,但判決書中指出,事實並非如此。
判決書中寫道:「尼克明知故犯地干預了鮑勃和拉吉的財產。」「尼克明知不該拿這筆錢,但他還是拿了。即使他對此毫不知情,並且認為這些公司和項目是他的,這也不能成為辯護理由。只要尼克收到這些資金並用作自己的用途,便剝奪了鮑勃和拉吉作為該筆款項真正擁有者的權利。雖然令人難以置信尼克會不知道這筆款項屬於誰,但這亦無關緊要。」
法官威爾金森下令,尼克向鮑勃和拉吉支付604,738.49元,以彌補他因違反乃街(Knight Street)協議造成的損失。她還下令尼克的公司支付2,562,482.60元,以彌補他違反Dunbar房產相關協議的損失,以及2,044,533.76元,以彌補他違反東21街房產相關協議的損失。
尼克對其公司必須支付的損害賠償負有連帶責任,因此他欠父母的總額超過520萬元。
圖:加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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