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进建筑被拒续牌提上诉 斥屋宇署不解释具体原因 力陈安全管理无系统性问题

牵涉多宗致命工业意外的精进建筑有限公司,其续牌申请遭拒绝后,早前获批暂缓除牌等候上诉,暂可继续建筑工程直至正式上诉结果出炉。有关上诉聆讯今在高等法院进行,精进建筑指屋宇署拒绝其续牌申请时,没有明确解释具体原因,也没有提到已考虑及接纳那些理据,便断言“精进建筑”不合资格续牌。精进建筑力陈署方没有证据证明精进建筑的安全管理存在系统性问题,而署方拒绝其续牌申请的决定大大影响旗下总值120亿元的多个工程及数百名员工的生计,涉及公屋单位高达1.3万个。
原告为精进建筑有限公司,由资深大律师余若海及大律师王加豪代表;被告为屋宇署署长及承建商注册事务委员会,由资深大律师袁国强及陈浩淇代表。
精进建筑涉3宗严重地盘安全事故
“精进建筑”涉及导致5人死亡的3宗严重地盘安全事故,包括2020年7月九龙湾宏展街地盘工人触电的死亡事故、2022年9月安达臣道地盘天秤倒塌的死亡事故,以及2023年10月佐敦渡华路地盘工人从高处坠下的死亡事故。
屋宇署接纳委员会建议拒精进建筑续牌申请
“精进建筑”的“一般建筑承建商资格”原在2023年4月7日到期,屋宇署根据《建筑物条例》将其续期申请转交独立承建商注册事务委员会进行面试及评审,续期申请面试每次由6至7名委员进行,成员由相关专业注册管理局的认可人士、注册专业人士、建筑及承建商协会,以及屋宇署的代表组成。经过多轮面试后,委员会未能信纳“精进建筑”的获授权签署人,在地盘监督及安全管理上的能力和胜任程度适宜代表“精进建筑”就《建筑物条例》行事,并且未能信纳“精进建筑”有妥善的地盘安全管理。屋宇署考虑委员会建议后,信纳“精进建筑”不再适宜在有关名册上注册,故决定拒绝有关续期申请。
精进建筑“获授权签署人”早已换人
余若海指,“精进建筑”起初提名简浩楷作 “获授权签署人”,简浩楷进行面试后于2024年4月30日正式辞职,而简浩楷早于2024年2月向承建商注册事务委员会表明他不再代表精进建筑,委员会要求简浩楷按“注册承建商作业备考38”中“一般建筑承建商和专门承建商的注册事宜”,预先通知建筑事务监督并与有关认可人士联络,“精进建筑”亦在2024年4月两度去信署方,表示麦剑亮已取代简浩楷成为“精进建筑”的“获授权签署人”,署方竟指它没有收过有关变更通知。
建筑事务监督无具体解释不续期原因
余若海又提到,“精进建筑”今年5月22日被拒续期申请,并获通知将于6月20日从一般建筑承建商名册上除名,但建筑事务监督拒绝“精进建筑”的续期申请时,仅断言“精进建筑”不合资格,完全没有明确解释具体原因,违反法定责任,大大影响旗下总值120亿元的多个工程,涉及高达1.3万个公屋单位,同时影响数百名员工的生计及士气。
疑署方秘密讨论案情
余若海亦质疑委员会当时错误地继续以简浩楷的能力和专业来评估“精进建筑”的续期申请,而且署方疑似曾经秘密讨论本案,但法庭及“精进建筑”均完全不知道有关内容,涉及关键证据遗漏。余若海另提到2020年工人触电事故,劳工处只是发放“职安警示”,避免同类意外发生,精进建筑有限公司、精进土木及地基工程有限公司因此分别被判罚款1.3万元、6.9万元,但屋宇署则从没就2020年事故起诉“精进建筑”。
精进建筑就所涉死亡事故遭屋宇署及劳工处票控
至于2022年9月安达臣道地盘天秤倒塌的死亡事故,屋宇署及劳工处均以传票形式票控精进建筑有限公司,案件已押后至2026年1月30日再讯,以待精进建筑时任“获授权签署人”简浩楷涉误杀案完成后才继续处理传票控罪的程序。而针对2023年10月佐敦渡华路地盘工人从高处坠下的死亡事故,劳工处以传票形式票控精进建筑,精进建筑已表明不认罪,案件排期11月7日作前复核,屋宇署则没有就此提出起诉。
署方有法定责任就不续牌决定提供详细理由
余若海质疑屋宇署理应审核“精进建筑”安全管理系统,若屋宇署只考虑到上述三宗严重地盘安全事故曾经发生及有关死亡率,则是避开处理核心问题而假装争论(shadowboxing)。余若海重申署方有法定责任就其决定提供详细理由,更何况简浩楷已在离职前“跟足程序”通知署方,若署方称他们不知道简浩楷已辞任,因此仍以简浩楷的能力和专业来评估“精进建筑”的续期申请,则属署方出错。如署方提供涉案决定的详细理由,才可得知署方是否误以简浩楷的能力和专业来评估“精进建筑”的续期申请。案件明续。
案件编号:HCMP952/2025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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