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判商夫妻夸大工人薪金欺诈总承建商960万罪成 夫判囚18个月 妻缓刑两年

半山波老道一个私人住宅建筑项目的“三判”夫妇,2018至2019年间虚报及夸大工人薪金,诈骗项目总承建商近960万元,遭廉政公署落案起诉,经审讯后早前被裁定2项欺诈罪成。暂委法官香淑娴今于区域法院指出,案件有特殊背景,因二判与总承建商有争执,一度有工程费拖欠情况,涉案被告为了让工程继续进行、才虚报“四判”工人为自己工人,考虑到案件对公众信心没有严重影响,及对同业没有带来不良影响,终判男被告监禁18个月,而女被告则判监18个月、缓刑两年。
2名被告分别为53岁皓星工程有限公司公司秘书韩生,及48岁妻子兼皓星唯一董事兼股东罗燕妮。控方案情指,案发时皓星为半山波老道一个私人住宅建筑项目的铝业与玻璃工程分判商,需向项目总承建商华营建筑有限公司提交支薪文件,包括工人薪金支票副本及签收纪录,并以实报实销的形式申领开支。2018年至2019年期间有支票的受款人及支付金额曾遭揑改,款项分别被存入2名被告及其他人士的银行户口。
为免影响工程才虚报 非因贪婪犯案
香官今判刑时,提到本案有特殊背景,因为总承建商华营建筑及“二判”永发铝业工程有限公司发生争拗,一度出现工程费拖欠情况,后来华营建筑同意垫支工人费用,唯华营建筑不知道存在“四判”工人,故仅垫支“二判”和“三判”工人的工资,为了工程继续进行,两被告才虚报“四判”工人为自己工人,两人并非完全出于贪婪而犯案。
此外,虽然被告有夸大工人工资的情况,并在支付工人工资后得到约500多万得益,但相关得益再扣除其他工程开支后,剩余得益约为100多万元。香官指,接纳本案属单一事件,对地盘业界没有带来不良影响,两名被告一时愚蠢而犯案,其重犯机会低,对公众信心及同业没有严重影响,两名被告得到教训,过去毕生努力亦蒙上污点。考虑到男被告是案中主事人,终判囚18个月而女被告角色较次要及参与程度低,判处缓刑两年。
案件编号:DCCC503/2023
法庭记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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