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不要世貿「特殊待遇」 其中要長久解決一問題……︱分析

中國於2001年加入世貿組織(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WTO)新華社報道,總理李強周二(23日)在紐約說,作為負責任的發展中大國,中國在當前和未來的世界貿易組織談判中,不會尋求任何新的特殊和差別待遇。
外界關注,中國突然宣布這個決定的背後原因和意義。央視就從多個角度去拆解。
決定是不是意味中國就從發展中國家行列也退出?
中國宣布有關決定後,商務部副部長李成鋼曾解釋,中國是發展中國家的地位和身份沒有改變。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中國WTO研究院院長屠新泉表示,這確實是兩個事情。享受特殊和差別待遇的前提是發展中國家的身份,所以特殊差別待遇是發展中國家成員的一種制度性權利。



但發展中國家成員是可以放棄這個權利的,中國現在做的事情就是放棄這權利,但未有放棄發展中國家成員身份。因為這個身份在WTO的運作當中,它是由成員自我聲明自我認定的,中國在入世的時候就聲明是一個發展中國家,現在從政策來看,也是強調中國永遠屬於發展中國家,是全球南方的一員。從WTO規則來講,這種身份的認定是自己選擇的。
是否意味著西方國家無法再以「中國經濟體量龐大」為藉口,剝奪發展中國家的權利?
屠新泉指出,在WTO談判當中,中國一直是作為發展中國家成員,和其他的發展中國家一起在談判當中形成一個集團,共同參與談判。在實際談判過程當中,包括WTO已經完成或者正在進行的一些談判當中,中國是一種非常自主務實的態度去處理特殊差別待遇,並不是一定要求特殊差別待遇。
這次正式的宣示,一勞永逸解決了這個問題。以往都是一事一議,根據特殊特定的談判議題,來做出政策的選擇。從現在開始,在當前正在進行的,以及未來要開展的WTO談判當中,一勞永逸地解決了這個問題,中國就不再尋求和其他的發展中國家一樣的特殊差別待遇,會根據自身的這個情況來做出自己的開放承諾。
電子商務協定為例,未來談判方面會採取什麼樣新的策略?
屠新泉解釋,中國是一個電子商務大國,尤其在跨境電商方面,中國的很多開放實踐其實為這些規則的制定提供了很好的參考和借鑑。目前這個談判已經進入尾聲,在談判過程當中,中國其實已經作為一個承擔了全部義務的積極參與者的角色,為這個談判的推進發揮了很大的作用。
同時,中國也在積極幫助其他的發展中國家,爭取他們所希望的一些特殊差別待遇,比如說在國家一些公共利益公共道德的維護上,在這些規則當中為發展中國家留出更多的空間,現在中國也在和其他的發展中國家合作,積極爭取盡快讓這個協定能夠完成,並且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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