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山半岛僭建再多一宗定罪 业主涉加建泳池花棚等 认罪被罚15万元

红山半岛僭建事件再有新进展。一名独立屋业主因违例加建搭建物及游泳池等,昨日(4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承认控罪,被判罚款15万元。此为屋宇署就该屋苑提出30宗检控以来的第12宗定罪个案,当局并计划于明年上半年提交修例,加重罚则。

涉加建搭建物及泳池

屋宇署于2023年9月起对红山半岛临海独立屋展开大规模巡查,并对多幢物业提出检控。最新一宗个案的业主,因明知未获屋宇署事先批准及同意,便在花园及庭院、客厅、睡房及天台等楼层加建搭建物、花棚及游泳池,违反《建筑物条例》第14(1)条。屋宇署遂于去年8月根据《建筑物条例》第40(1AA)条对业主提出检控,该业主昨日在东区裁判法院表示认罪,最终被判处罚款15万元。

2023年世纪暴雨,红山半岛发生山泥倾泻,事后当局揭发多幢独立屋有潜建行为。
2023年世纪暴雨,红山半岛发生山泥倾泻,事后当局揭发多幢独立屋有潜建行为。

 

红山半岛疑多间独立屋僭建导致山泥倾泻。
红山半岛疑多间独立屋僭建导致山泥倾泻。

 

红山半岛。
红山半岛。

 

红山半岛。
红山半岛。

 

红山半岛。
红山半岛。

 

房署已提30宗检控 拟修例加重罚则

屋宇署发言人表示,署方已先后就红山半岛的僭建问题提出30宗检控,此案为第12宗成功定罪的个案,法院正陆续就余下个案展开聆讯。发言人提醒业主在进行任何建筑工程前,应先咨询专业人士意见,确保工程符合《建筑物条例》规定。

根据《建筑物条例》第40(1AA)条的规定,任何人明知而违反《建筑物条例》第14(1)条(即在未事先获得屋宇署的批准及同意,展开或进行任何建筑工程),即属犯罪,一经定罪,最高可处罚款40万元及监禁两年;及可就罪行持续的每一天,另处罚款最高2万元。

政府明年上半年会向立法会提交草案,修订《建筑物条例》,当中会增加严重僭建物罪行的罚则以加强阻吓力。

相关新闻:红山半岛僭建|首两名业主被定罪和判罚款共逾11万 其余28宗个案正陆续展开聆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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