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偷拍裙底前科男子IFC扶手電梯上再犯案 官:對女性尊嚴構成侮辱 判囚3星期

有偷拍前科男店員上月初在中環國際金融中心(IFC)一期扶手電梯上用手機偷拍女子裙底,被警員當場揭發,警誡下稱因性衝動而犯案。涉案32歲店員早前承認偷拍罪,裁判官屈麗雯今早在東區裁判法院判刑時斥,被告忘記對法庭許下不再重犯的承諾,偷拍行為明顯對女性的尊嚴構成侮辱,令公眾感到厭惡,決定判處他監禁3星期。
6年前有前科曾承諾不再重犯
屈官判刑時斥,被告在6年前已犯下同類罪行,在扶手電梯上偷拍女性裙底,當時被判80小時社會服務令,被告曾承諾法庭不會重犯,並會跟進心理上的問題,惟屈官斥「你似乎已經忘記咗呢個承諾」,再度犯下本案。
官斥對女性不尊重並構成滋擾
屈官直言,被告的行為令事主感到不安,令公眾感到厭惡,且偷拍的照片會留有數碼痕跡,或能導致照片外流。屈官指,被告的行為明顯對女性的尊嚴構成侮辱,在中環大型商場犯案,對公眾女性構成滋擾,屬早期偷窺症的先兆。屈官認為被告重犯機會高,須判處阻嚇性刑罰,終判處他監禁3星期。
被告明白行為屬偷窺症先兆須跟進心理治療
辯方引述報告內容,被告明白其行為實屬不正當,是心理上的疾病,屬偷窺症的先兆,須要醫生跟進及治療,望法庭輕判。
IFC一期扶手電梯上偷拍裙底
32歲男被告陳啟俊,報稱店員,被控於2025年8月7日,在中環國際金融中心一期的扶手電梯上,出於拍攝女子X的私密部位的意圖,為了從X的衣服下方,拍攝X的私密部位而操作設備,而操作設備的情況是若非該設備如此操作,該部位本來不是可讓人看到的,及他為了性目的,或不誠實地作出上述行為,及不理會自己的行為是否獲得X同意。
當場遭警員揭發後認因性衝動犯案
案情指,2025年8月7日黃昏時分,兩名警員正在巡邏,他們發現被告緊隨事主X乘搭扶手電梯,其後目睹被告將手機放在X的裙子下方,故懷疑被告正進行偷拍。警員檢查被告手機,從中發現9張X的裙底相片,隨後被告在警誡下承認因為性衝動而犯案。
案件編號:ESCC2172/2025
法庭記者:黃巧兒
---------------------------------------------
>>>星島網WhatsApp爆料熱線(416)6775679,爆料一經錄用,薄酬致意。
>>>立即瀏覽【移民百答】欄目:新移民抵埗攻略,老華僑也未必知道的事,移民、工作、居住、食玩買、交通、報稅、銀行、福利、生育、教育。
>>>星島網WhatsApp爆料熱線(416)6775679,爆料一經錄用,薄酬致意。
>>>立即瀏覽【移民百答】欄目:新移民抵埗攻略,老華僑也未必知道的事,移民、工作、居住、食玩買、交通、報稅、銀行、福利、生育、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