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近观塘法院大楼商业地拟改划建私楼 提供1440伙 料设长期护老院等社福设施

邻近观塘法院大厦的一幅商业用地,拟议改划作兴建私楼用途。规划署及土木工程拓展署向观塘区议会提交拟议修订《茶果岭、油塘、鲤鱼门分区计划大纲核准图编号 S/K15/27》,提及拟将一幅现用作“临时公众停车场“及“渠务署的存料及工务”用地,由原本预留作发展商业楼宇,改划为“住宅(甲类)10”地带,涉及地盘面积约0.96公顷,拟议总地积比率为“住用7.5倍”及“非住用1.5倍”,楼宇高度限制拟定为不高于主水平基准上140米,预计可兴建1440伙,足以容纳约3744名住户。
文件提及,相关设施拟附设社会福利设施,包括长期护理院、智障人士辅助宿舍,及为精神复元人士照顾者而设的家长或亲属资源中心等,亦计划设立零售设施及公众停车场。

邻近观塘法院大厦的一幅商业用地,拟议改划作兴建私楼用途。观塘区议会文件
同时,两署亦建议,将位于茶果岭道428号,一幅现划作“综合发展区”地带的土地,改划为“商业(1)”地带,以便荣山工业大厦重建作商业或办公室发展。该用地最高地积比率限制为 11 倍,最高建筑物高度限制为主水平基准以上 120 米,并须辟设一条面积不少于1205平方米的公众海滨长廊。至于油塘崇信街18号蔚蓝东岸用地,则建议由“综合发展区(5)”地带改划为“住宅(甲类)11”地带,最大住用及非住用楼面面积的限制分别修订为44750平方米,及 7900平方米。

茶果岭道428号一幅现划作“综合发展区”地带的土地,将改划为“商业(1)”地带。

油塘崇信街18号蔚蓝东岸用地,则建议由“综合发展区(5)”地带改划为“住宅(甲类)11”地带。
两署指,将把拟议修订、委员及有关政府部门意见,一并提交城规会辖下的小组委员会考虑。如小组委员会同意有关修订项目,城规会将根据《城市规划条例》第 5 条展示经修订的大纲图以供公众查阅,为期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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