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华东方8万晚餐骗案︱自称律师罪加一等?大律师解构:若有预谋利用身份行骗 属严重欺诈
文华东方酒店“8万晚餐”约会案,警方日前以涉嫌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罪,拘捕一名23岁姓黄男子。大律师李健志今早(9月1日)在电台节目上分析此案时指出,案件能否罪成的关键,在于能否证明男方是在双方有协议下,有预谋或有心逃避责任以欺骗事主。至于“赔几多”,李健志表示,若能证明一开始协议好是男方请客,则或赔足8万元;相反,若双方是以不明文协议“AA制”,则可能只赔一半,即4万元。
一种情况下或须赔足8万元
至于男方涉嫌自称“律师”来邀约女方,李健志指单纯冒称律师不算犯法,因为事件不涉及向对方以律师身份提供法律意见或执行事务。但若利用此身份,有计划地获取他人信任从而进行欺诈,则会令案情变得更为严重。
相关新闻:
文华东方“8万晚餐”骗案︱大律师解构定罪要素 女方报警后一动作成关键?

大律师李健志指,案件能否罪成的关键,在于能否证明男方是在双方有协议下,有预谋或有心逃避责任以欺骗事主。

网上流传当晚单据图片。

二人相约到文华酒店晚膳。梁国峰摄

女方最终自行向餐厅付费8万元“埋单”。

两人在文华东方酒店中菜厅用餐,男子席间遁逃。
冒充律师如未提供法律意见 未属违法
对于何谓“取得财产”,李健志解释,即使食物和酒水已被享用,但它们本身具有金钱价值,因此透过欺骗手段享用这些餐饮服务,同样落入法例中“取得财产”或“获得服务”的定义。
李健志补充,若控方能证明被告的欺诈意图,法庭将考虑其犯罪手法、是否有预谋及过往纪录等因素,以作出相应的判决。但如果男方向法庭表示自己因有事或身体不适而未能及时通知对方要离开,而法庭亦接纳,则有机会未必“告得入”。
相关新闻:文华东方“八万晚餐”内情曝光 骗徒识叹开天价靓酒晚膳
相关新闻:文华东方“8万晚餐”约会骗案 女事主再报案 警拘23岁男涉诈骗
---------------------------------------------
>>>星岛网WhatsApp爆料热线(416)6775679,爆料一经录用,薄酬致意。
>>>立即浏览【生活百答】栏目:新移民抵埗攻略,老华侨也未必知道的事,移民、工作、居住、食玩买、交通、报税、银行、福利、生育、教育。
>>>星岛网WhatsApp爆料热线(416)6775679,爆料一经录用,薄酬致意。
>>>立即浏览【生活百答】栏目:新移民抵埗攻略,老华侨也未必知道的事,移民、工作、居住、食玩买、交通、报税、银行、福利、生育、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