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危驾青年保释被拒 曾撞省长坐车 半年后涉危驾撞死三女之父

【星岛综合报道】奥沙华一名18岁青年因一起致命车祸被起诉,事故导致一名三孩之父丧生。案件排期周一(8月25日)早上于奥沙华法院提堂,青年保释被拒,继续还押。
涉案司机为18岁的青年Jaiwin Kirubananthan。事发于8月3日,地点位于Whitchurch-Stouffville。迎头相撞的车祸导致35 岁的Andrew Cristillo丧生,他的妻子和三个年幼的女儿也受伤。涉案18岁的青年Jaiwin被控危险驾驶致死、危驾致身体受伤等多项罪名,并被指肇事后弃车逃走及误导公众。警方更揭露,他在年初曾涉一宗撞击省警车辆的案件,当时车上正载有安省省长福特,该名司机亦因此而面临指控。
福特曾批评该青年“像白痴”
安省省长福特8月14日指,1月8日中午近1时,他在完成达灵顿核电站的公布后返程途中,于401公路皮克灵Brock Road一带,座驾遭高速车辆“擦身而过”,惊险万分。
福特形容:“若果再差三、四吋,就正中我司机位车门。对方时速超过200公里,我们当时直行,突然有辆车从匝道切过三条行车线,鲁莽疯狂,简直玩命。我们真的算命大,只差几吋就出事。”
福特续指,该名司机事后依然“回到车上继续疯狂驾驶,像个白痴一样,危险至极”。
案件排期周一早上于奥沙华法院提堂,青年保释被拒,仍需还押。
家属倡立“Andrew法” 严禁危驾者继续上路
死者胞兄Jordan曾痛心称:“事故不能只是冷冰冰的数字,每个周末都有新闻说‘一死两伤’,但背后都是一个个破碎的家庭。”他强调,要把痛苦化为力量,推动修例,“如果让危险驾驶者持续待在路上,就是在害别人的命。”死者Andrew家属当前已发起“Andrew’s Law”连署,列明几项改革建议,包括:
- 凡被检控危险驾驶者,须即时吊销驾照至审讯结束;
- 对极端严重的危驾罪行,应实施终身禁驾。
胞兄Jordan直言:“驾驶不是权利,而是一种特权。若有人已被证明不能安全驾驶,便不应再给他机会。”
遗孀Christina多年来一直与乳癌搏斗,家属在GoFundMe的众筹已筹得逾50万元,用于医疗及生活支出。
涉案司机的辩方律师则认为现行法律已足够,他指出危险驾驶致死的最高刑罚就是终身监禁。
联邦司法部则回应指,2018年起已收紧危驾与酒驾刑罚,并强调,危驾致死者可被下令终身禁驾。
省长福特近日在记者会回应,强调“绝对同意”要加强对危险驾驶的刑罚,形容“早就应该检视”。

死者Andrew及家人
(CityNews资料图)T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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