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青年曾撞省長坐車 半年後涉危駕撞死三女之父 死者遺孀倡立「Andrew法」嚴懲

【星島綜合報道】安省Whitchurch-Stouffville本月初曾發生一宗奪命車禍,事故導致一名35歲的父親Andrew Cristillo不幸喪生,其妻及三名年幼女兒同告受傷。死者家屬沉痛之餘,發起連署,要求政府收緊危險駕駛法律,避免悲劇重演。

迎頭相撞奪命 三女兒仍在康復

奪命車禍發生於8月3日,涉事車迎頭相撞,致Andrew當場死亡,其妻Christina及三名年幼女兒受傷送院。三女兒年齡皆不足七歲,短短數星期內已有兩人要在無父親陪伴下度過生日。死者胞兄Jordan曾痛心稱:「事故不能只是冷冰冰的數字,每個周末都有新聞說『一死兩傷』,但背後都是一個個破碎的家庭。」他強調,要把痛苦化為力量,推動修例,「如果讓危險駕駛者持續待在路上,就是在害別人的命。」

18歲青年涉案 曾撞上載福特省長座車

事故涉案司機為一名18歲的青年Jaiwin Kirubananthan,他被控危險駕駛致死、危駕致身體受傷等多項罪名,並被指肇事後棄車逃走及誤導公眾。警方更揭露,他在年初曾涉一宗撞擊省警車輛的案件,當時車上正載有安省省長福特。案件排期周一早上於奧沙華法院提堂。

家屬倡立「Andrew法」 嚴禁危駕者繼續上路

Andrew家屬當前已發起「Andrew’s Law」連署,列明幾項改革建議,包括:

  • 凡被檢控危險駕駛者,須即時吊銷駕照至審訊結束;
  • 對極端嚴重的危駕罪行,應實施終身禁駕。

胞兄Jordan直言:「駕駛不是權利,而是一種特權。若有人已被證明不能安全駕駛,便不應再給他機會。」

涉案司機的辯方律師則認為現行法律已足夠,他指出危險駕駛致死的最高刑罰就是終身監禁。

聯邦司法部則回應指,2018年起已收緊危駕與酒駕刑罰,並強調,危駕致死者可被下令終身禁駕。

省長福特近日在記者會回應,強調「絕對同意」要加強對危險駕駛的刑罰,形容「早就應該檢視」。

妻子抗癌 GoFundMe突破50萬加元

雪上加霜的是,遺孀Christina多年來一直與乳癌搏鬥。Jordan指,弟弟生前為了讓妻女留下快樂回憶,經常安排家庭歷險活動,是個盡責的好父親。

社區及網民熱烈響應,家屬在GoFundMe的眾籌已籌得逾50萬元,用於醫療及生活支出;同時Change.org上的「實施Andrew法」請願已收集逾一萬人簽名。Jordan感謝公眾支持:「無論是捐款還是簽名,每一個舉動都給了我們繼續走下去的力量。」

(CTV資料圖)T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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