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詩法院裁定 列治文2.2億元洗錢案和解協議有效
【星島綜合報道】卑詩省最高法院(B.C. Supreme Court)法官裁定,一項有爭議的充公和解協議對一宗涉及一名華裔男子的案件具有約束力,該男子被調查涉案金額達2.2億元,並被指控透過溫哥華房地產洗錢。
據Postmedia報道,這宗訴訟已持續6年多,被告陳海鵬(Stephen Hai Peng Chen,譯音)被控使用販毒所得資金在溫哥華購買了一幢房屋和一套柏文,目前估價為330萬元。這兩處房產均無按揭。
陳海鵬及其父母陳雄光(Xiong Guan Chen,譯音)和陳覺明(Jue Ming Chen,譯音)在尋求調解後達成和解協議,結束了這宗充公財產的案件。和解協議的備忘錄於2024年12月18日由陳海鵬、其父母以及卑詩民事充公辦事處(BC Civil Forfeiture Office)的代表簽署。
達成和解協議後提出異議
然而,陳海鵬的父母隨後對該協議提出異議,他們聘請了一名律師,並表示他們「可能受到翻譯誤導了」。
卑詩省府於6月23日提交了一份申請,主張2024年12月達成的和解協議應對所有各方均具有約束力。
卑詩省最高法院法官勒布朗(Lindsay Leblanc)本周裁定,省政府勝訴,並宣布和解協議對陳氏父母具有約束力。
勒布朗寫道:「我認為和解協議中不存在任何不公平的協商立場。調解是由陳雄光和陳覺明提出的,調解主管已採取適當措施,確保兩人不會因聘請翻譯(由調解主管承擔費用)而遭受不利影響,而這位翻譯在整個過程中都隨時可以為陳雄光和陳覺明提供協助。在整個調解過程中,兩人都被告知他們可以獲得獨立的法律建議。」
法官亦指出,沒有證據顯示陳氏父母曾要求獨立的法律建議,亦沒有證據顯示他們被剝奪該權利。
勒布朗也表示,她無法得出和解協議是有利於省政府的結論。
西42街柏文被省府充公
根據和解協議,省政府充公了位於溫哥華Kerrisdale社區西42街的一套柏文,估價116.7萬元,並付給陳氏父母7.5萬元。而這對父母將保留位於東第五街的一幢房屋,估價215.5萬元。他們兒子的名字將從房屋產權證上刪除,且其父母在世期間不得重新添加回去。
省政府也將保留在洗錢調查中查獲的6.7萬元現金。
省府有時會通過達成和解協議,將房屋和現金等資產在政府和被告之間分配,其中包括一項在2023年充公1,000萬元的協議。在和解協議的條款下,充公案件將結束。
陳海鵬及其父母否認了省政府的所有指控,而這些指控尚未在法庭上得到證實。
陳乃列治文地下錢莊客戶
2015年,加拿大皇家騎警的「「電子海盜」(E-Pirate)調查小組發現,陳海鵬是列治文地下錢莊銀通國際(Silver International)的眾多客戶之一。這家非法的金融服務公司被控每年洗錢高達2.2億元。
法庭文件顯示,警方對銀通國際查獲的帳簿進行分析後發現,陳在2015年6月1日至10月1日期間共存入531萬元,並提取了227萬元。
而對陳海鵬2006年至2012年報稅單的分析顯示,他的年平均收入約為3.7萬元。
省府在2019年提交的充公財產申請中稱:「陳為了洗白販毒所得,有時與其父母一起購入不動產,並以這些物業的產權登記按揭。」
法庭文件指出,陳海鵬因「缺乏正當收入」,於2015年指示一家會計師事務所為其準備虛假的僱用信和工資單,以支持按揭。
2015年9月,陳及其父母獲得了135萬元的銀行按揭額度,用於購買位於東5街的房產,並使用其中的38萬元按揭額度和37萬元現金,購買了位於西42街的柏文。該房產的按揭額度在6個月內便以現金和出售陳位於列治文的房產所得還清。
陳海鵬在2015年於基隆拿(Kelowna)的另一宗皇家騎警調查中因涉嫌販毒被捕,並在2019年被判定有罪,因為他提供了數公斤的搖頭丸,在幾個月內將這些搖頭丸賣給了一名臥底警察。
V6
>>>星島網WhatsApp爆料熱線(416)6775679,爆料一經錄用,薄酬致意。
>>>立即瀏覽【移民百答】欄目:新移民抵埗攻略,老華僑也未必知道的事,移民、工作、居住、食玩買、交通、報稅、銀行、福利、生育、教育。
